内蒙古霍林郭勒:这里有个叫得响的共享平台
时间:2018-08-20  作者:赵信 张辉 沈静芳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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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有个叫得响的共享平台

——走进内蒙古自治区霍林郭勒市检察院

地窨子是内蒙古自治区霍林郭勒市检察院最早的办公居住场所。最初的霍林郭勒建矿时是无人区,条件十分艰苦,在当时缺少建造材料和其他物资的情况下,人们只能依山而建这样的房屋。1982年6月,哲里木盟检察分院从院直机关及盟内旗县检察院抽调6名同志到霍林河地方办事处,筹建霍林河办事处检察院(霍林郭勒市检察院前身)。由于缺少办公场所,6名干警便与当地其他单位一同修建最初的办公室——三间地窨子。

院情小贴士

●建院时间:1982年6月

●现任检察长:包英兰(女,蒙古族,第七任)

●干警人数:49名干警,其中少数民族31人,研究生5人,本科生29人

●最高荣誉: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基层建设五好检察院

来到内蒙古自治区霍林郭勒市,检察长包英兰掏出手机让我们看她上午随手拍的一张照片:远处,几个高耸的工业烟囱,吐出白色的水蒸气,在蓝天的映衬下,和白云朵朵融为一体……

“这就是在检察院门口拍的,这就是现在的霍林河,这就是我的家乡!”包英兰笑得很开心。

霍林郭勒,一个因煤而兴的城市。煤田面积540平方公里,查明储量120亿吨。伴随着煤炭工业发展,该市走出一条用煤发电、用电炼铝、铝后深加工的产业链发展之路。

“经济发展了,生态环境的问题也突出了。”霍林郭勒市委书记张鸿福向记者形容:这里的居民,以前都不敢开门窗,一开门窗就闻见煤气味。白衬衣穿不了,车停一夜一层灰……

“近年来,尤其是2016年以来,我市下大力气治理污染,实现了烟气污染物‘趋零’排放,生态环境大大改善,2017年全市2级优良天气达到了320天!”张鸿福说,“打好环境战,这里面也有咱们检察院的功劳。近年来,市检察院一方面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另一方面,他们还积极服务非公经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今年4月,霍林郭勒市检察院通过线索摸排,立案了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当事人周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经法院判决后,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并没有就周某破坏的800余亩草原植被进行恢复,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损,应当承担责任。该院遂将其作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予以立案,并履行诉前程序,后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8月7日,该案经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判决,支持了霍林郭勒市检察院的全部诉讼请求,判令该行政机关依法继续履行草原治理监管职责,全面恢复被周某非法开垦破坏的草原植被,直至使生态修复所形成的植被与周边植被相协调,确保草原生态环境健康可持续发展。

在霍林郭勒,检察院有一个叫得很响的“服务非公经济信息共享平台”。包英兰向记者介绍,这个平台主要以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需求为导向,具有受理企业诉求、提供法律咨询和培训、控告、申诉、举报、检察建议、诉讼监督等功能。

2016年,该院自主研发了服务非公经济信息共享平台,已有358家非公企业入驻。截至目前,该院依托“霍检服务非公经济信息共享平台”为非公有制经济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法律援助和疑难问题解答91件次,提供法律培训56件次;同时,向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分流企业其他诉求72件次,涉及包括法院、公安局、食药监局等行政单位7家,相关单位均根据问题情况及时作出回复。

共享平台刚刚建立不久,该院就接到一件非公企业污染环境问题的举报。原来,这家非公企业资金链断裂,无力缴纳污染环境罚款。该院就此开展专项调查,查出相关联的某国企职务犯罪线索3件3人。与此同时,该院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助非公企业解决难题,最终,该企业实现扭亏增盈,不仅主动缴纳了全部罚款123.6万元,还投资1800余万元进行环保改造。

“信息共享平台很好用,答复问题很及时、很专业,帮助我们企业和员工避免了不少法律风险。”源源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王爱华、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奇云、盛彩城装饰公司经理史建国,在和记者座谈时,都这样谈到。

碧蓝如洗的天空飘着白云朵朵,霍林河的水哗哗地流向草原深处。市委书记张鸿福描绘了一座煤城的未来,令我们向往:

打开窗是森林,

走出门是花园,

出了城是草原……

煤城检察人也有自己的奋斗目标——包英兰表示,他们要用一至两年时间,“夯基础、强科技、出亮点”;再用三至四年时间,“优创新、固特色、树品牌”,争当自治区的排头兵,迈步全国先进行列。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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