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崇明:创设全市首家生态检察官派驻区河长办制度
时间:2018-08-14  作者:  来源: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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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上海市崇明区检察院以水环境治理为契机,深化与行政机关的工作沟通,创设全市首家生态检察官派驻区河长办制度,进一步延伸法律监督触角。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发挥生态检察一体化办案职能,探索建立生态检察官派驻、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会同区河长办建立专人、专班,确定每周坐班、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定期研判等工作机制,提升工作实效。

二是聚焦工作重点。针对黑臭河道督查整治、北湖综合治理等具体工作,联合组织生态检察专项行动,开展现场调查、线索评估、立案取证,通过公益诉讼等手段,强化对侵害水质的民事主体及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主体的责任追究,督促整改,切实保护好崇明水环境。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坚持以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为主线,建立与区河长办联合新闻发布制度,通过新媒体平台定期向社会公众权威发布案件信息及工作情况,探索开展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并主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参与监督。同时,积极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普法活动,重点强化以案释法,引导全民参与,共同治水。

[责任编辑: 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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