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岁“检察人”的自述
时间:2018-08-14  作者:红霞  来源:山东省莘县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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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的名字叫山东省聊城市莘县检察院,你可以叫我“莘检”。1978年5月出生,算起来已经四十岁了。四十岁,正值壮年,有经验可总结,有历史可咀嚼,更有未来可希冀。

“初生”时我很穷

1978年5月份,按照七八宪法的规定,我“出生”了,守着我的只有一位检察长,到了同年10月份,拉上隔壁兄弟——公安局,一共四个人,我暂时拥有了一个跟别人合署办公的家。

同年12月,我开始“对外开放”,当时我只做两件事:批准逮捕、提起公诉——业务“穷”。后来,我立志壮大,争取盖自己的房子,可是我力争了好几年,前前后后盖了好几次,终于盖起来属于我的三排瓦房,我很满足。

我的家人就用自行车自己驮来三个抽屉式的办公桌。对,自行车,我只有自行车,无论春夏秋冬,无论走南闯北都是自行车载着我的家人——家底穷。我的管辖范围可是方圆1420平方公里,那时没有柏油路,遇上下雨、下雪,摔几个跟头是家常便饭。可是,我的家人们是一心只为工作的“傻子”,他们不在乎这些。

不抽烟的人一晚上抽了9支烟

多么大的事让一个不抽烟的人连抽了9支烟?

我当时的公诉科科长,是为数不多的不抽烟的人,但是在一个开庭前的晚上,为了在第二天完美应对三位律师的挑战以及当事人的辩解,熬夜到天亮用手写了足足六页的答辩提纲。在这漫漫长夜里,他靠9支烟提神,那是他人生中第一次抽烟,他说这件事绝对可以载入自己的“史册”。

大年二十八赴新疆

1991年因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罪被我批准逮捕的吴某某,在取保候审期间潜逃至新疆,当时是1992年的阳历1月份,换算成阴历是1991年的腊月二十八,最冷的季节,赴新疆,隔着屏幕就能感觉到寒冷。那个年代还只有绿皮火车,取暖还是靠煤球炉,关键那个时候的新疆不知道有没有煤球炉,他们取暖应该全靠抖吧。

腊月二十八临近年关,我们最重视的农历年,所有游子要回家团聚的重大节日。而我的家人毫无怨言,为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为了心中的法治梦想,为了给全县人民一个安稳的新年,义无反顾的赴新疆,这种精神、这种奉献必须点赞。

手写的卷宗美的很

之前我家没有打印机,那时候的案卷都是手写、手抄,熬到晚上一两点是家常便饭,遇到夏天手心的汗多的握不住笔,冬天都是一边哈气、搓手一边写,年轻的人的手不禁冻,每年的冬天都会有冻疮,现在的年轻人应该难以想象那么多、那么多的卷是怎么抄完的。我的家人无论在什么条件下都保持案卷卷面工整、漂亮、仔细!

每每说到过去的事情,最引以为豪的就是我们以最差的条件屡屡获得最好的成绩!我已到了不惑之年,总是喜欢的回忆之前的故事,经历不总结永远成不了经验,所以为了更好地向前、自强,必须把过去四十年的优良传统牢记心间、继续秉持,唯此方谓不忘初心!

[责任编辑: 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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