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省高法审委会
时间:2018-07-12  作者:倪建军 马朝阳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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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倪建军 通讯员马朝阳)7月9日,陕西省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杨春雷,依法列席了陕西省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全体会议,这是杨春雷首次列席省高级法院审委会。这次审委会由陕西省高级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李智主持,陕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志虎及有关案件承办人列席。

此次审委会讨论的是刘某故意杀人案,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死刑后提出上诉。之前,杨春雷认真听取和研究了承办人的案件汇报,并查阅相关案卷材料,做好了列席审委会的充分准备。审委会上,陕西省高级法院案件承办人汇报了该案的审理情况,陕西省检察院案件承办人汇报了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审查意见,杨春雷针对此案死刑适用政策及量刑发表了意见,接着,陕西省高级法院16名审委会委员对案件进行了讨论。

李智要求,法院要充分认识到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对于法院公正司法的促进作用,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监督。要充分发挥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的沟通协调作用,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对于在检察长列席会议过程中发现的审判质量问题,要认真总结整改,促进案件质量不断提升。

杨春雷指出,陕西省检察机关一定要加强与法院的协作与配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共同守好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

据悉,陕西省高级法院、检察院近期将共同下发严格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的通知。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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