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份浓缩检察情的民生答卷
时间:2018-03-20  作者:何海燕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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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蕴县检察官在可可托海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与执法部门一起检查食品安全

本报讯(记者何海燕)新疆检察机关秉持人民检察为人民的理念,紧紧围绕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严查涉及民生的犯罪案件,用辛勤和汗水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向公众递交了一份浓缩检察情的民生答卷。

“不跑路不花钱就解开了我的心结”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检察服务大厅是2017年10月投入使用的,承担着接受控告举报申诉、案件管理查询、律师接待阅卷、案件当事人接待以及法律咨询、检务公开等职能,通过集约式办公,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在此办公的自治区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处长买买提艾力·玛合木提告诉记者:“检察服务大厅是我们服务群众的有形载体,比这更方便的是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70多岁的王某便是远程视频接访的受益人之一。王某的女儿与丈夫张某发生口角后,服农药自杀。王某怀疑是张某暗中捣鬼,多次向玛纳斯县检察院控告申诉,但又拿不出相关证据。王某既不接受女儿自杀的事实,又不服玛纳斯县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先后向昌吉回族自治州检察院、自治区检察院提出申诉,但两级检察院经审查,均维持了不起诉决定。

“我要去北京!”王某仍不愿放弃,决定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可新疆距离北京数千公里,王某身体不好,家里经济拮据,她既着急又无奈。经自治区检察院协调,王某在玛纳斯县检察院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了向最高检申诉的愿望。经过最高检控告检察厅接待员的释法说理,王某最终决定息诉罢访。王某感慨地说:“你们这个视频接访系统好,不跑路、不花钱,就解开了我的心结。”

买买提艾力介绍,截至2017年年底,全疆112个检察院实现三级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全覆盖,目前已使用远程视频接访194次。“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的开通运行,拓宽了信访渠道,降低了诉求成本,提高了信访效率,还使整体接访工作更加依法、文明、规范。”

全疆首家成立检察为民服务中心的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检察院,运用“互联网 检察工作”,设立社区电子检察工作站,方便群众咨询法律问题、办理信访预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案件信息查询等,并通过智能手机与检察干警进行互动,把检察服务送到百姓家门口,被群众亲切地称为“家门口的电子检察院”“指尖上的检察院”。

“社区电子检察工作站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让检察机关更加直接有效地服务社会、关爱民生、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天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戴长新说。乌鲁木齐市检察院推广天山区检察院的先进经验,全市已建立30多个电子检察工作站。

“检察监督让我们的生活更安心”

新疆检察机关紧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围绕就业创业、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社会救助等,加大司法监督力度。2017年,全疆检察机关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共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线索46件53人,其中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42件47人,涉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件2人,其他3件4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2件25人,经监督立案已提起公诉7件9人,已作出有罪判决6件8人。

2017年3月,正值开学季,有学生家长向媒体投诉,精河县某小学教室装修后残留刺鼻气味,学生出现咳嗽、眼睛发涩流泪等症状。县检察院领导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安排民行部门介入调查。

之后,该院向县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室内空气质量治理。精河县教育局高度重视,督促学校立即积极采取措施去除装修残留气味,并聘请专业机构对教室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直到空气质量达标。为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精河县检察院还联合纪检委督促教育局制定《校园装修工程安全新规》。

刺鼻的气味没有了,校园也恢复了往日的生气,师生和家长对精河县检察院赞赏不已。

2017年5月10日,石河子市检察院与市食药局、卫生监督所联合开展面食制品铝超标专项抽样及现场检查实地演练活动,抽检早餐店、单位食堂、酒店31家,督促相关部门向公安机关进行移送犯罪线索3件3人。5月31日,该院又运用对这批案件作出的批准逮捕决定书,围绕犯罪事实、法律适用和检察机关立案监督职能等,向辖区400余名从事面食制品加工的餐饮单位负责人、个体工商户进行了释法说理。

“通过我们和相关执法部门开展联合行动,极大地震慑了那些贪图私利、不顾民众健康的不法商家,净化了百姓餐桌。”石河子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田乐说。受益的石河子市民则纷纷给检察院点赞,“有你们在,包子、馒头可以放心地吃了,检察监督让我们的生活更安心了!”

“检察官给了我生存下去的信心”

“我是一名进城务工人员,没有什么本事,也没有什么文化,更没有什么能力,唯一能做的,便是写下这封充满深深敬意的信,向公诉人致以最真挚的谢意和最崇高的敬意,感谢检察院秉公执法”,这是2017年9月27日,王某写给哈密市检察院表扬信的内容。

王某丈夫亡故,独自带着女儿来哈密打工,举目无亲。2017年4月29日,王某与被告人唐某因感情纠纷,在出租房遭到唐某砍杀,被伤害后心里很痛苦,也很绝望。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公诉人经过认真审查,将此案由故意伤害罪变更为故意杀人罪并提起公诉。在秉公办案的同时,公诉人见王某收入微薄,无法支撑家中患病孩子的大量医疗费,更无钱聘请律师,便耐心告知王某如何制作刑事附带民事诉状和庭审时要准备的证据材料。经过公诉人的释法说理和帮助后,王某顺利在法庭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重新拾起了生活的信心和勇气。

未成年人杨某不会忘记,是阿克苏地区检察分院帮他请了一位“临时家长”,让他在办案过程中感到不再孤单和恐惧。80岁的老夫妻向伊宁县检察院的阿依古丽和古丽巴努竖起了大拇指,感谢她们奔赴100多公里外的草原,调查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具体财产并监督执行,帮助要回了8万余元借款。

妻子出轨、遭遇砍杀、妻离子散,一个被家庭抛弃了的老实农民刘某不仅身体伤残,还背负着巨额债务。就在这些不幸快要将刘某压垮时,玛纳斯县检察院为他争取到了3万余元救助金,刘某说:“检察院给了我最大的关心和帮助,你们帮我争取到的这笔钱,不但是看病救命的,还给了我生存下去的信心,我要好好活着……”

这一桩桩、一件件小事,却事关农民工、妇女儿童及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切身利益。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路上,新疆检察机关坚决做到“一个都不能少”,秉公办案,温情执法,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使这些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司法保护,让当事人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检察关怀。

检察长寄语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 李永君

步入新时代,春风绿天山。全疆检察机关将高举旗帜、聚焦目标、突出主责、深化改革,按照“保强补弱、争先创优”的工作总思路,锐意进取,奋发作为,开启新疆检察工作新篇章。所谓“保强”,就是聚焦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在惩治危安暴恐犯罪方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努力巩固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工作中既要保持强大的工作力度,又要保证过硬的工作质量,追求三个效果相统一。“补弱”,就是围绕检察主责主业,弥补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在做好反恐维稳的同时,其他各项检察业务也要努力跟进,把“一枝独秀”变为“多花齐放”。特别是工作短板要尽快弥补,奋力追赶。思想上强化争先创优的意识,工作中强化攻坚克难的措施,戮力开拓新疆检察事业新局面。

[责任编辑: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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