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让每一次变化都镌刻在人民心中
时间:2018-03-18  作者:南茂林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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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在会宁县检察院派驻会师镇检察室视察

走访张掖市民乐县易地搬迁工地

走访乡镇农资补贴事项

本报讯(记者南茂林)“我4月26号到检察室反映案情,没想到才几天就有了答复。”信访群众王某来到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检察院派驻王岘镇检察室,在控申回复函上满意地签了字。

“给检察室反映问题后,检察院向三个单位发出了检察建议,现在小区门口的垃圾山终于不见了!”定西市漳县武阳镇安居苑小区居民李先生出门后高兴地发现。

家旁边的水变清了,垃圾山不见了,涉案百万元的村官被查了,出逃19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被劝返了……细数甘肃检察的2017,这些群众可感可知的可喜变化,正在悄悄发生着。

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2016年8月,省编委批准在全省设立515个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室。随后,甘肃省检察院把派驻检察室作为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作,严格标准、统一规范,按照有场所、有牌子、有人员、有设备、有平台、有制度、有机制、有档案的“八有”统一建设标准,打造了有职有权、能作为有事办的“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一年多来,帮助群众解决问题、接受群众举报、监督基层执法司法活动、化解农村矛盾纠纷……派驻检察室展现出丰富的检察工作实效,检察机关离群众更近了,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了“最后一公里”。

截至2017年底,全省515个派驻检察室共受理来信来访2648人次,化解矛盾纠纷826起,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931个,提供法律咨询2143人次,警示教育987场次,“法治进校园”活动541次,对“两所一庭”监督检查1956次,监督立案145件,查阅法庭审判民事案件1014件,摸排公益诉讼线索142件,开展社区矫正检察989次,摸排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456件,在乡镇、村级组织开展涉农信息公开2218次。

在着力加强派驻检察室建设的同时,该省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强基固本的理念,研究制定《2014—2018年基层检察院建设规划》,聚焦基层院建设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努力破解难题、补足短板。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的“八化”基础上,甘肃省检察院增加“基层党建严格化常态化”要求,将基层院评估内容拓展为“十化”,深入开展了基层检察院建设抽样评估工作,以评促建,以评促优,推动了基层检察院建设水平持续提升。

让群众看得见公平正义

基础强起来,工作更加扎实,监督也更有成效。通过采取监督立案与引导侦查同步、监督立案与督促公安机关及时抓获犯罪嫌疑人同步、监督立案与渎职违法行为调查同步的“三同步”法,着力改变“监而不立、立而不侦、侦而不结”问题;通过落实重特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侦查活动中不规范、不合法的侦查取证行为,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在公安法制、交警及森林公安部门挂牌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对一线办案过程进行同步监督;尝试逮捕案件公开审查,推动审查逮捕工作诉讼化转型……为进一步提升侦查监督质效,甘肃省各级检察院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多种创新举措已经或正在被引入司法实践当中。

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就是甘肃检察工作的着力点。针对“以权赎身”“提钱出狱”等老百姓反映强烈的刑事执行问题,甘肃省检察院着力强化对“减假暂”案件的同步监督,建立职务犯罪罪犯“减假暂”案件备案审查制度,省政协原副主席朱作勇(副省级)、兰州钢铁公司原总经理李昆木(副厅级)以及10名原县处级罪犯被收监执行刑罚。针对罪犯监外执行中的脱管漏管问题,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和专项检察,与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衔接工作的意见》,积极推动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围绕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破坏、假冒伪劣商品、电信诈骗、非法行医等问题,该省检察机关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平台建设,部署和参与各项惩治严重危害民生民利犯罪的专项行动,有效形成了打击犯罪合力。为落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甘肃省检察院紧盯检察办案各环节,突出人权司法保障,先后制定出台非法证据核查、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等制度规范,进一步扎密自身防范冤假错案的制度笼子。

守护绿水青山

围绕保障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甘肃省检察院出台了服务祁连山生态环保工作意见,部署开展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立案监督、土壤污染防治专项监督、祁连山生态环保检察监督等一系列专项行动。

2017年11月,为进一步有效遏制对生态环境的人为破坏,甘肃省检察院联合省公安厅、环保厅、国土厅、林业厅在全省部署开展了为期一个半月的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此次专项活动紧扣案件线索摸排、涉案线索移送、监督立案侦查、协作机制运行等重点环节,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沟通合作、靠实责任、加强衔接,对2445个采矿、探矿、水电、旅游、交通、建设等项目外环境遥感监测点进行了“拉网式”“地毯式”调查,共摸排违法犯罪案件线索109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86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6件,有力地打击、震慑了环境资源破坏活动。

为理顺工作机制,甘肃省检察院还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环境资源案件管辖制度,将原来的矿区检察院调整为环境资源专门检察院,推进形成专业化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模式。

在履行打击职能的同时,甘肃省检察机关通过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公益诉讼、执行监督等途径,积极探索恢复性司法实践。近年来,兰州、武威、金昌、张掖、酒泉等地检察机关通过专项活动,共督促恢复和复垦林地、耕地、草地等各类土地资源1340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饮用水源地4800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固体废物等500余吨,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460余公里,督促关停和整治造成环境污染的养殖场和采砂场等83家,完成覆土11.65万立方米,种植树木3.5万余株,有效保护了甘肃的碧水蓝天。

检察长寄语

甘肃省检察院检察长 朱玉

过去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忠实履职、砥砺前行,护航全省大局展现了新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彰显了新成效,检察监督实现了新提升,司法改革迈出了新步伐,队伍建设取得了新进步。我们组织开展的“两联系,两促进”“保民生,促三农”、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检察活动以及精准扶贫等举措,打造了检察机关服务发展大局的“甘肃品牌”。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职、加强监督,锐意创新、开拓发展,坚决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作出新贡献。

[责任编辑: 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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