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建设美好新海南 谱写检察新篇章
时间:2018-03-15  作者:李轩甫 林玥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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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在西沙调研岛礁建设

检察官给贫困儿童赠送爱心书包

本报讯(记者李轩甫 林玥)2017年以来,海南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在司法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公益诉讼制度改革等改革任务交织叠加情况下,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全力保障美好新海南建设

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全力为海南改革发展保驾护航。全年共批捕骗税逃税、走私、传销等犯罪嫌疑人61人、起诉38人。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批捕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嫌疑21人、起诉42人。主动服务保障脱贫攻坚,持续推进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自2016年6月,共立案查办挪用、截留、冒领扶贫资金等职务犯罪55件59人,帮助扶贫职能部门建立相关扶贫工作制度30项。

全力服务保障海南生态文明建设,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共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228人、起诉485人。在全省推行“补植复绿”工作机制,督促涉案单位或个人补种林木27800余株,复绿面积260余亩。注重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全年共批捕破坏非公有制企业生产经营犯罪嫌疑人72人、起诉83人。

依法惩治预防职务犯罪

截至2017年10月31日,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302人,立案人数同比上升19.8%,顺利完成全年办案任务。突出查办大要案,立案查办20万元以上大案85件,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32人,其中厅局级6人。

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工作,依托邮政服务网点建立了覆盖城乡的预防职务犯罪网络,推动廉洁理念走入千家万户。坚决拥护、自觉支持、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2017年12月28日圆满完成了省本级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预防职务犯罪三个部门的机构、职能、人员转隶以及办公办案用房调整等工作任务。

全力推进平安海南建设

坚持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0911人、起诉13127人。突出打击各类暴力恐怖、黑恶势力和多发性侵财等犯罪,批捕2813人、起诉3072人。成功办理了该省首起组织、领导“善心汇”非法传销活动案,4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批捕。

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和综合治理,依法对1208名轻微犯罪人员作不批捕不起诉决定,对268件因亲友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调解处理。积极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共邀请律师参与化解案件42人次,接谈案件41件,化解案件19件。注重司法人文关怀,共为112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其家属提供救助资金166万余元。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不批准逮捕158人、不起诉119人,对379名涉罪未成年人封存犯罪记录。

全面强化检察监督

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年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32件、撤案18件,纠正漏捕漏诉239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342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64件。

强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2017年8月27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这是全国第一个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的规范性文件,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收集公益诉讼线索64件,从中立案36件,开展诉前程序30件,准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件。

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建设美好新海南”大研讨大行动,持续抓好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廉政谈话提醒425人次;持续深化系统内巡视工作,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实现省级院党组对各下级院党组巡视全覆盖。

同时,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以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为重点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检察业务建设成效显著,共有19个集体、9名个人荣获省部级以上表彰,5名(次)个人在全国性业务竞赛中获得标兵提名和业务能手称号。持续加强信访窗口建设,在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评比中,最高检授予海南12个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其中3个院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深入广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儋州市检察院、文昌市检察院等6个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

本报讯(记者李轩甫 林玥)海南检察机关在前期改革基础上,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一是认真落实深化内设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在三亚市检察院开展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推动“大部制”改革向分市检察院拓展。二是认真落实中政委《关于严格执行法官、检察官遴选标准和程序的通知》要求,对全省检察机关综合部门69名员额内检察官进行岗位调整。三是积极推进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参与制定《海南省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办法(试行)》,扎实开展检察官等级评定和按期晋升工作。四是认真落实最高法、最高检、财政部、人社部联合下发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立健全司法辅助人员聘用机制。五是进一步完善检察官权限指引、司法办案核阅办法以及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和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司法行政部门运行规则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六是积极推进完善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出台《关于完善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相关配套制度,促进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办案质效和公信力。

检察长寄语

海南省检察院检察长 路志强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海南检察机关将认真抓好“33345”工程,即坚持“三大理念”:改革创新、勇创一流的工作理念,宽严相济、公正高效的办案理念,忠诚担当、廉洁奉公的服务理念;强化“三项监督”: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强化审判活动监督,强化执行活动监督;深化“三项重点工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公益诉讼工作,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开展“四个专项行动”: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推进全省禁毒三年大会战,部署开展“守护海南青山绿水”专项行动,部署开展服务保障精准脱贫专项行动;加强“五个建设”: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责任编辑: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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