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敢啃硬骨头 敢于涉险滩 湖北检察再上新台阶
时间:2018-03-13  作者:郭清君 戴小巍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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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襄阳市检察机关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

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检察干警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本报讯(记者郭清君 通讯员戴小巍)环保专项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全面展开,司法责任制改革“四梁八柱”已经搭建,“打虎拍蝇”力度不减,队伍建设再上台阶……2017年以来,湖北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坚持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圆满完成了既定目标任务,各项工作提质增效、提档升级。在刚刚结束的湖北省“两会”上,检察工作报告人大赞成率达到96.17%,创造了该省启用表决器以来历史新高。2018年2月6日,湖北省委书记蒋超良专门作出批示,对2017年湖北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环保专项

司法“助攻”绿色发展

日前,随州市曾都区检察院在办理当地某精密电路有限公司超标排污案时,考虑到企业实际困难,在进行充分评估论证后,依法对企业管理者变更强制措施,确保企业发展不受影响;同时,结合办案推动排污企业转变模式、转型发展,促使该企业投资120万元将排放管网进行升级,最终实现了保护环境、保障发展、服务企业“一案三赢”的良好效果。

2017年2月,湖北省检察院在全省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向破坏环境的违法犯罪宣战,着力为湖北绿色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高点定位,精心部署,打好生态环境保护“整体仗”;坚持全面履职,多措并举,打好生态环境保护“组合拳”;坚持因地制宜,精准发力,唱好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戏”;坚持探索创新,打击修复并重,谱好生态环境保护“协奏曲”,取得了显著成效。

全年共起诉违法排污、盗伐林木等犯罪1514人,查办相关领域职务犯罪476人,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546件。在全省推行毁林犯罪“补植复绿”从轻处罚等机制,结合办理刑事犯罪案件共督促开展生态修复375件,补种林木6769亩,督促恢复土壤79亩,督促缴纳治理恢复费用518万余元,挽回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价值4984万余元。

公益诉讼

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前不久,咸宁市咸安区检察院、通山县检察院、十堰市郧西县检察院针对当地人民防空部门违法审批易地建设工程、不依法征缴共计2500余万元巨额易地建设费的违法行为提起3起行政公益诉讼。

敢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湖北检察机关延续了试点期间的过硬能力和过硬作风,继2016年办案数量居全国第二后,推动了公益诉讼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2017年11月28日,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座谈会在湖北召开,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对湖北的公益诉讼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会上,湖北省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处被授予集体二等功,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被最高检记功表彰。

过去一年,公益诉讼迈入深水期和攻坚期。湖北检察机关按照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市、县两级院检察长靠前指挥,全年共有20名检察长、164名副检察长直接办理了公益诉讼案件。省检察院全年共4次向省委、省人大、省司改领导小组专题汇报,争取理解支持。各级院积极探索与法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重大敏感案件提前通报制度,最大限度达成共识。与主要行政部门建立重大案件沟通、执法信息互通、行政机关纠错结果反馈等机制,有效消除误解和抵触情绪。同时,按照“上下一盘棋”的指导思想,实行一体化办案模式,省院专班分片加强指导、督导和审批,共计指导、研判400余次。

一年来,全省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08件,提起公益诉讼67件。目前已判决案件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诉讼请求,共督促恢复、收回被毁损、占用的国有林地、生态公益林地和耕地2865.9亩,督促恢复治理水源地9006.3亩,治理江河、湖泊3718.2亩;促成收回和保护国有财产2亿余元。通过诉前建议和提起诉讼的方式对侵害公益的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进行监督后,81%的行政机关主动履职或者纠正违法。除此之外,还在全省范围内引起相关行政机关行业整顿30余次,在更广泛的范围内促进了依法行政。

湖北经验、湖北模式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王晋检察长先后两次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交流湖北经验;省院分管领导在全国民行工作座谈会上介绍了湖北做法。湖北5次受邀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检、人民大学等高校举办的公益诉讼立法论证活动。

司法改革

“四梁八柱”已经搭建

在司法责任制改革方面,一年来,湖北检察机关按照“破解难题,狠抓落地,提质增效,决战决胜”的思路,深入开展示范院建设,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面上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新的办案机制全面运行。严格落实“谁办案谁决定、谁办案谁负责”要求,积极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倒逼司法责任制落实,开展改革示范院建设,权责明晰、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逐步建立。

此外,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方面,研究制定非法证据排除、公诉队伍建设等配套制度,省院指导武汉检察机关做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办案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提升。在推进现代科技与司法改革深度融合方面,制定“现代科技+司改”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检察科技信息综合工程和政法信息化“1234”工程检察项目建设,智慧检务建设取得新进展。

环保专项、公益诉讼、司法改革,这三项工作只是2017年湖北检察机关争先进位、服务发展再升级的一个生动体现。一年来,湖北检察机关保安全护稳定工作成效明显,服从服务反腐败大局坚定有力,诉讼监督稳中有进,过硬队伍建设水平稳步提升。全省8个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院,119个集体和132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85%的检察院被评为省级以上文明单位。

新的一年,湖北检察机关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跟党走,重整行装再出发,撸起袖子加油干,力争新时代再谱新篇章!

检察长寄语

湖北省检察院检察长 王晋

新的一年,湖北检察机关将让“转隶”成为“转机”,按照“五围绕、五深化”的要求,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推动服务大局提档升级。

一是围绕高质量发展,助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深化服务经济发展实践;二是围绕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切实维护人民安全,深化平安湖北建设;三是围绕法治湖北建设,进一步调整完善法律监督工作格局,深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四是围绕提升办案质效,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实现检察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五是围绕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化过硬队伍建设,不断打造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队伍,当好“五个过硬”的新时代答卷人。

[责任编辑: 刘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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