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执行检察
时间:2018-03-13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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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可能迟到,但决不会缺席。五年来,检察机关不断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纠正和防止冤错案,坚决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加强对刑罚变更执行、变更交付执行、社区矫正等方面的法律监督,严防有钱人“提钱出狱”、有权人“以权赎身”,守护大墙内外公平。五年来,在检察机关努力和推动下,一批冤错案相继被发现和纠正。

图①:2014年初,山东省聊城市检察院针对在押人员及其家属关心的19个问题,对聊城市监狱、看守所内近2000名在押人员进行了问卷调查,了解在押人员思想和服刑情况。本报通讯员王凯忠 摄

图②:经检察机关依法监督推动,王玉雷故意杀人案得以纠正。2015年1月,河北省保定市中级法院一审对王玉雷冤错案真凶王斌宣判。本报通讯员王婧 摄

图③:江西省萍乡市检察机关树立以人为本司法理念,建立“五见面、五必谈”机制,切实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图为监所检察人员与新入看守所的在押人员谈心。本报记者黄作颖 通讯员姚卫东 熊亮 摄

图④:对看守所和监狱监管活动进行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图为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室检察官在看守所内巡视检查,维护监所安全和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本报通讯员孙雨昕 摄

图⑤:湖北省武汉市检察机关在派驻检察室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上下功夫,驻所检察室与监管场所实现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并与所在检察院实现专线联网。本报通讯员汪洋 摄

[责任编辑: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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