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回应群众期待民生答卷亮丽喜人
时间:2018-03-10  作者:吴贻伙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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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市检察院会同有关部门查看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走私牛肉案的查处现场

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检察院检察官经常深入辖区内的超市、药店了解食品药品经营情况,并向相关从业人员宣传食品药品领域的法律知识

本报讯(记者吴贻伙)1月28日,在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安徽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在总结五年工作时,这样表述道:“我们深刻体会到,只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待,才能赢得群众真心认同、体现检察工作价值;只有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才能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正就在身边。”经检索,安徽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全文共18次出现“群众”一词,如:方便群众就地表达诉求、回应群众关切、群众监督形式更多样等等。

回应群众安全稳定期待

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前提,也是群众最朴素的期待。然而一些黑恶势力盘踞一方,不仅攫取非法利益,还暴力欺压群众,社会反响强烈。

安徽省颍上县红星镇的陈士强、陈士刚弟兄,为垄断生猪收购生意专门建立了“信息员体系”,收到有外来人员收购生猪的信息后,便赶到现场暴力阻止。外来收猪人员马某在给收购来的猪过秤时,陈士刚获悉后带人赶到现场,对马某进行殴打。后陈士刚又发现铝渣回收生意有利可图,为垄断市场,陈士刚将红星镇从事铝渣回收生意的吴某等人约至一家饭店,宣布红星镇所有的铝渣都要通过其对外统一销售。“虽然不同意,但不敢说不字,害怕陈士刚找人打自己。”吴某说。经安徽省临泉县检察院公诉,陈氏兄弟黑社会组织39名被告人被绳之以法。

为严惩涉黑、涉暴、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安徽省检察院健全严重刑事犯罪常态化整治机制,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31616人,同比上升15.04%。

近年来,非法集资、电信诈骗、传销、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等经济犯罪案件在安徽多发、频发。为打击电信诈骗,安徽省检察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治理,起诉1180人,包括“4·14”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徐的苟等56人特大跨省网络诈骗案等。同时,全省检察机关还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依法办理“e租宝”“善心汇”“三农资本”等重大案件,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3745人。

为依法维护农民工权益,五年来,安徽省检察机关先后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749人,办理帮助农民工讨薪的支持起诉案件377件。为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参与打拐专项整治和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起诉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犯罪6110人。

回应群众公平正义期待

公平正义或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1996年12月,于英生之妻韩某在家中遇害,同月于英生因涉嫌杀妻被捕。经两次发回重审,于英生终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入狱后,于英生及其父亲反复申诉,安徽省检察院于2008年、2011年两次建议法院再审,并于2012年9月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最高法指令安徽省高级法院自行启动再审。2013年8月,于英生被宣告无罪。2017年11月27日,安徽省检察院监督纠正“于英生错案”检察官群体被评为“安徽首届年度十大法治人物”。

监督纠正于英生错案是安徽省检察机关不断强化人权观念、坚决纠正冤假错案的典型案例。为防范冤错案的发生,近年来,安徽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制定实施检察环节防冤纠错案七条措施,对证据不足的不批捕13207人、不起诉2661人。

罪刑不匹,极大影响群众对法律公平正义的信仰。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谭谷受贿100余万元,法院一审认定其具有自首、立功情节,对其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黄山市检察院以量刑不当为由提出抗诉,安徽省检察院支持抗诉,并增加了不具有自首、立功情节的抗诉理由。安徽省高级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后,黄山市中级法院认定谭谷不构成自首和立功,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近年来,经刑事抗诉而改判的典型案件还有胡恒江校园杀人案、马汝民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等。经统计,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出刑事抗诉1327件,同比上升51.66%;法院审结1100件,改判和发回重审896件。

“前门进后门出”“花钱买刑”等刑罚执行不规范现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为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安徽省检察院部署开展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三类服刑人员逐案核查,着力监督纠正“以权减刑、提钱出狱”等问题。在开展的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检察中,核查发现未依法执行589人,清理纠正501人,很好地解决了“应收监、未收监”问题。

守护绿水蓝天

本报讯(记者吴贻伙)天更蓝、水更清,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期盼。然而为攫取利益而损害环境的事件时有发生。

2015年6月,“安徽池州千亩良田变荒地河水被化工园污染无法灌溉”被媒体曝光后,安徽省三级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介入事件调查。此后,该两起环境污染案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1人、起诉7人,涉污企业之一的池州飞昊达化工有限公司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罚金,公司法定代表人、生产厂长和另外两名责任人分别被判处刑罚。

为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安徽省检察院连续四年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共建议行政机关移送线索511件,监督立案306件,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571人。连续四年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建议行政机关移送线索401件,监督立案218件,起诉生产销售“毒包子”“脚臭盐”“问题疫苗”“问题冻肉”等危害食药安全犯罪540人,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安徽省检察机关还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公益诉讼的重中之重,办理生态公益诉讼案件438件,督促整治被非法占用、污染土地1300余亩,督促治理被污染水源地2590余亩,督促清理生活垃圾、危险废物142万吨,依法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660余万元,守护绿水青山蓝天。

检察长寄语

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 薛江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检察事业也同步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处于新的历史方位,肩负着新的历史使命。安徽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抓好改革强检、科技强检、素能强检,持续提升服务大局能力、法律监督水平、司法办案公信,努力打造公信检察、为民检察、规范检察、阳光检察,深入推进平安安徽、法治安徽、过硬队伍、智能化建设,坚决落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积极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为开创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新局面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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