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立足职能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时间:2018-03-07  作者:赵铁龙 刘键 沈迪满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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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检察院检察官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

召开服务非公经济座谈会

本报讯(记者赵铁龙 刘键 通讯员沈迪满服务大局义不容辞,保障发展责无旁贷。2017年,辽宁省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按照省委政法委“1353”工作要求,出台1个文件,即《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开展3个专项活动,即“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忠诚、干净、担当”主题实践活动,大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出台方案 制定意见

助力营商环境建设

法治环境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之一。辽宁省检察院着力破解难点热点问题,找准服务工作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制订了《辽宁省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措施和内容,细化方法步骤和推进时间表。全省三级检察院认真执行最高检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28条、服务非公经济18条、服务科技创新15条,落实服务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的40条意见,制定实施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21条意见等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了一系列保障经济发展的工作机制。省检察院组织全省各级院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开展理论研讨,坚持问题导向,发挥理论指引作用,组织撰写理论研讨文章,加强理论成果转化。在省委政法委和省法学会共同召开的“全省优化营商法治环境论坛”推进会上,全省检察机关共有70篇论文获奖,省检察院获得优秀组织奖。

健全机制 注重实效

服务保障精准举措

全省三级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立足检察职能,全力保障营商法治环境建设,主动融入发展战略,不断强化细化实化服务举措,共制定出台了140余项制度措施,不断增强服务保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

省检察院先后与省工商联、省国资委联合会签了《关于加强协作配合保障和促进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与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水利厅等十余家单位就公益诉讼工作出台制度。沈阳市检察院与沈阳市工商联会签了《关于加强协作配合保障沈阳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注重保护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大连市检察院先后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驻市工商联检务联络站,制定了《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中国(辽宁)自贸试验区大连片区建设的意见》,营口市院出台《营口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建设的意见》,为推进自贸区法治建设提出对策建议。此外,本溪市、锦州市、铁岭市等地检察院都制定了具体措施,努力优化各地营商环境,破解服务发展难题。

规范司法 忠诚担当

依法履职成效突出

全省三级检察机关把“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忠诚、干净、担当”主题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升自身规范司法水平,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主动践行宗旨,把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作为系统工程来抓,形成工作合力。省检察院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了“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涉案财物及空白法律文书专项清理活动”“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积压线索清理、督交办案件清零”等4个专项活动,着力解决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等影响营商环境的不规范司法行为。深入开展“忠诚、干净、担当”主题实践活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担当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把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作为过硬队伍建设一项重要内容抓好抓实。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全省排查出重点案件219件,共化解162件,化解率达73.97%,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大局这一最基本的营商环境。

一年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坚持问题导向,主动融入发展战略,强化组织领导,细化服务举措,实化工作成果,努力为辽宁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取得突出成效,受到辽宁省委的充分肯定。

一年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依法惩治金融、证券、期货领域的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偷税骗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电信诈骗、传销等犯罪,突出查办破坏经济发展战略实施、影响改革举措落实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犯罪案件。截至2017年12月底,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92件136人,起诉277件462人;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233件337人,起诉657件1161人;共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案件334件461人,起诉654件948人;共批准逮捕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案件293件427人,起诉336件736人。

对全省检察机关忠实履职积极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辽宁省主要领导给予了充分肯定。2017年7月18日,时任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希批示“省检察院服务辽宁振兴发展积极主动,出台具体措施,主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有效维护社会大局稳定。”11月11日,时任辽宁省委书记陈求发批示“近年来,省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及省委具体安排,牢记使命、敢于担当,忠诚履职、主动作为,为服务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检察长寄语

辽宁省检察院检察长 于天敏

201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是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司法改革深化之年,是侦防部门转隶后检察职能重大调整、检察工作深刻转型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检察工作意义重大。全省检察机关必须充分认识新时代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必须立足新时代,勇于直面新任务,奋力实现新作为。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辽宁“一带五基地”建设和“五大区域发展战略”三年攻坚计划,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积极服务保障现代经济体系建设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推动平安辽宁、法治辽宁建设,推动全省检察工作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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