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时间:2018-03-06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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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来,全国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多措并举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图①:2017年6月19日,江西省万安县检察院结合办案实际,在古樟树下为群众现场讲解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本报记者胡文星 通讯员梁琨 姚卫东 摄

图②:2016年6月3日,重庆市涪陵区检察院检察官监督非法捕鱼者向长江放养8万尾鱼苗,对渔业资源进行生态修复。本报记者李立峰 通讯员苏勇 张维 摄

图③:2017年7月,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野生动物被猎杀案,引导公安机关聘请专业机构对涉案野生动物进行鉴定。本报通讯员叶太阳 沈彬海 李清纯 摄

图④:2017年3月27日,四川省石棉县检察院干警来到第七届黄果柑节蟹螺乡江坝村分会场,以生态保护为主题,开展法治宣传。本报记者王丽 通讯员廖琴 摄

图⑤:2017年12月,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检察院驻区环保局检察联络室正式成立。本报记者张吟丰 通讯员刘静 摄

图⑥:2017年6月5日,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检察院干警以案释法,向学生们讲解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李宗宪 张怡婷 摄

[责任编辑: 刘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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