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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玮] 谢谢大家,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11:30:20

[肖玮] 检察机关开展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以来,得到了新闻媒体的大力支持。全面推进监狱巡回检察,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创新举措。请各位记者朋友继续予以关心关注,及时跟进宣传报道,为全面推进监狱巡回检察工作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共同实现法律监督工作、刑罚执行工作、新闻舆论工作的多赢共赢。11:29:24

[肖玮] 因为时间关系,提问就到这里。11:28:52

[刘福谦] 四是注重刀刃向内,发现和解决派驻检察和巡回检察本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巡回检察在对监狱执法活动进行检察监督的同时,还要加强对派驻监狱检察室检察人员工作情况和上轮巡回检察工作情况的检查,进一步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有关要求,认真研究需要追责的具体情形,对巡回检察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应当监督纠正而没有监督纠正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相关责任。11:28:25

[刘福谦] 督促落实环节,对监狱整改落实情况,通过派驻检察、机动巡回、回头看等方式督促整改到位。11:27:54

[刘福谦] 巡后反馈环节,巡回检察组对发现的问题汇总梳理向监狱通报;必要时通过向监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等方式要求监狱及时督促整改,切实提高检察监督的质效和刚性。11:27:29

[刘福谦] 巡中调查环节,对照巡回检察手册和检察清单深入“三大现场”,并综合运用查阅资料、调看录像、谈话、问卷调查等各种方式,对监管场所的刑罚执行、狱政管理、教育改造等方面进行精细、纵深的检察。11:23:47

[刘福谦] 三是抓好巡回检察的重点环节。在巡前准备环节,组织巡回检察组成员重点学习相关监管规范,全面了解被检察对象的日常管理、运作模式,与监狱职能部门共同召开巡前会议,争取监狱支持配合。11:23:16

[刘福谦] 比如山西省检察机关,他们在第一轮常规巡回检察的基础上,第二轮采用省内跨区域交叉巡回检察,由省检察院统一部署、统一组织,采取巡回人员、巡回地点、巡回监狱“三不固定”模式,发现并纠正各类问题的数量大幅提升。适时开展专门巡回检察,集中骨干检察力量,重点针对一两个执法问题易发点进行检察。最后,再开展“回头看”,对前期排查出的问题逐项梳理,督促监狱整改落实,使各种巡回检察方式之间形成“接力棒”效应。11:22:41

[刘福谦] 其中,常规、专门和机动巡回检察一般由对监狱负有监督职责的人民检察院组织,交叉巡回检察一般由省级人民检察院组织。在巡回检察实际中,检察机关应当根据工作实际统筹运用好巡回检察的几种方式,充分利用这几种方式各自的特点和优势,灵活安排,互为补充,压茬推进、系统推进,下轮巡回对上轮发现问题销号式跟进,倒逼巡回检察责任落实,提高监督质效。11:22:08

[刘福谦] 二是灵活运用好巡回检察的几种不同方式。根据巡回检察的内容和实施主体不同,我们明确了巡回检察的四种基本方式,分别是常规、专门、机动和交叉巡回检察。11:21:30

[刘福谦]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准备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解决:一是做好巡回检察与派驻检察有效结合。在巡回检察工作中更加注重发挥“驻”的便利和“巡”的优势,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在沟通协调中的“桥梁作用”和发现监督线索的“收音机作用”,对一些监狱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梳理和总结,及时反馈给巡回检察组有针对性地开展巡回检察。11:20:55

[刘福谦] 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通过实行派驻检察+巡回检察的模式,巡回检察发现的问题明显增多。但在这些问题中,确实是表象问题较多,深层次问题仍然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效果。11:20:10

[肖玮] 请刘福谦副厅长回答。11:19:49

[南方都市报] 我们关注到,虽然与派驻检察相比,巡回检察发现的问题明显增多,但表象问题发现较多,深层次问题仍然较少,请问接下来全国推开后,检察机关如何着力发现更深层次问题?11:19:24

[肖玮] 第四个问题,请左手边第二排第一位记者提问。11:19:02

[刘福谦] 对于巡回检察发现的上述问题,既有法律规定方面的问题,也有监狱硬件设施、人员配备方面的原因;既有监狱干警执法不规范、执法理念的问题,也有检察机关监督不到位的原因。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准备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共同健全和完善有关工作制度、机制,共同研究解决。11:17:16

[刘福谦] 四是监狱民警执法职责需要进一步明确。例如,一些监狱民警反映对违反监规、不服管教的罪犯,到底如何处理有时感到无所适从;对不同岗位的监狱民警其职责界限、责任范围总体上难以把握,需要深入研究解决。11:16:31

[刘福谦] 三是对罪犯医疗问题需要完善相关政策。例如,有的监狱医疗投入不到位,影响罪犯治疗;还有一些罪犯,认为在监狱治疗有保障,不愿保外就医,有的甚至提过分的治疗要求。11:16:06

[刘福谦] 二是对习惯监狱生活的罪犯如何教育改造。11:15:47

[刘福谦] 另外,在巡回检察中也发现一些需要着眼长远,深入研究解决的问题:一是如何根据罪犯不同刑期情况采取不同的教育改造措施。例如,对刑期较短的罪犯,一般很难适用减刑,如何激励其积极改造成为困扰监狱的难题。11:15:21

[刘福谦] 再比如罪犯劳动报酬的问题。一些地方罪犯劳动报酬配比结构不合理。如某监狱罪犯个人劳动报酬分为狱内消费金、社会责任金、出狱生活储备金三部分,其中狱内消费金占比较高,后两项比重偏小,不利于罪犯的教育改造和出狱后顺利回归社会。11:14:54

[刘福谦] 三是减刑、假释适用不平衡。减刑、假释都是刑罚变更执行的重要方式,与减刑相比,假释更有利于维护裁判的权威和预防罪犯再犯罪。但在执法司法实践中,由于缺乏科学客观的罪犯人身危险性评估机制、罪犯假释后监管措施不到位、执法司法干警责任追究机制不科学等一系列因素,导致目前假释适用率偏低。11:14:05

[刘福谦] 二是一些刑罚变更执行标准把握不一致,如财产刑履行能力认定标准问题,目前不同地区、同一地区不同执法司法机关之间还有不同认识,导致执法司法尺度不统一。11:13:38

[刘福谦] 再比如刑罚执行方面的问题。一是一些地方的执法司法机关在执法司法观念、理念方面还存在分歧,把减刑假释等制度作为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的一种手段。11:13:10

[刘福谦] 比如教育改造的问题。我们通过巡回检察发现,一些监狱对罪犯教育改造的重视程度有待提高,部分监狱教育改造活动有待进一步规范,如个别监狱存在思想教育缺乏系统性安排、出入监教育时间过短、课程设置不符合有关规定、心理教育没有有效开展等问题。11:12:37

[刘福谦] 试点工作开展一年来,巡回检察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离不开刑罚执行机关的大力支持和配合。通过最高检直接开展的两次巡回检察,结合各地试点工作情况,总体上看,近年来全国司法行政机关、监狱不断加强日常管理和制度、机制建设,注重工作创新,在监管改造、刑罚执行等方面的执法活动越来越规范,对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尤其是巡回检察试点工作非常支持和配合。同时,检察机关在巡回检察过程中也发现监狱在执法活动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11:12:02

[肖玮] 请刘福谦副厅长回答。11:11:41

[新华网] 巡回检察试点期间,发现有关执法机关还存在哪些深层次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最高检在全面推进监狱巡回检察工作中如何重点加以解决?11:11:13

[肖玮] 第三个问题,请右手边第三排第四位记者提问。11:10:52

[王守安] 另外,辽宁大连、山东济宁、河南新乡等地方,都探索建立了比较成熟的巡回检察工作模式和机制,实践效果都很好。11:09:21

[王守安] 三是调整试点地区刑罚变更执行监督案件办理模式,真正实现案件实质化办理,提升监督实效。探索建立刑事执行职务行为监督案件办理模式,提高发现案件线索的能力和依法处理的能力。11:08:59

[王守安] 二是突出“司法办案”这个工作中心,强化刑事执行活动中违法行为监督案件的办理。11:07:30

[王守安] 再比如四川,他们的巡回检察工作模式呈现三个特点:一是创新设置组织架构,明确提出了要成立巡回检察组、检察官办案组(检察官办案组可以分设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办案组、刑事执行职务行为监督办案组)、巡回检察办公室等组织机构,明确各组织间的职责与分工,理顺了相互间的关系,使巡回检察工作具有较强的操作性。11:06:17

[王守安] 第三级是省院巡回检察。省检察院成立4个专项巡回检察室,主任由省检察院执检处员额检察官担任,开展工作时随机抽调全省干警参加,针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以及重大敏感案事件开展巡回检察。11:05:37

[王守安] 第二级是交叉巡回检察。由省检察院抽调检察官、检察官助理成立多个交叉巡回检察室,开展跨区域异地巡回检察。交叉巡回检察室主任相对固定,成员随机组成,实行一次一授权制度。11:05:11

[王守安] 比如湖北,构建了三级巡回检察模式。第一级是日常巡回检察。试点检察院根据对应监狱数量成立日常巡回检察室,作为“常规军”,承担巡回检察主体责任,全面履行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职能。11:04:37

[王守安] 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部署开展后,各地根据最高检试点工作方案总体要求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打造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又可复制、可推广的巡回检察工作模式。11:01:03

[王守安]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存在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各地工作情况有比较大的区别。我们在最初确定监狱巡回检察试点省份的时候,就充分考虑了地域分布因素。11:00:39

[肖玮] 请王守安厅长回答。11:00:20

[法制网] 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一年来,我们了解到,一些试点地方检察机关对这次“新生事物”进行了积极探索。能否为我们简要介绍一下,其中形成了哪些具有地方特色的成功经验和工作模式?10:58:57

[肖玮] 第二个问题,请左手边第三排第二位记者提问。10:58:25

[刘福谦] 五是发挥好派驻检察的优势。派驻检察具有贴近性和经常性的优点,派驻检察人员通过参加监狱的刑罚执行评审委员会、犯情分析会,接受罪犯控告、举报、申诉等活动,可以更加直接地发现监狱在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了解罪犯的诉求。对于派驻检察发现的一些问题可及时与巡回检察组对接,便于检察机关有针对性地开展巡回检察。10:57:35

[刘福谦] 四是充分利用信息化智能化辅助手段。一些地方在巡回检察工作中充分利用当地已经建成各种办案、信息平台和刑事执行智能化辅助手段,积极推动信息技术与巡回检察深度融合,把信息化、大数据应用作为提高巡回检察质效的重要保障,推动巡回检察模式下信息互通的便捷化发展。如山东省检察院以及济宁市检察院先后部署研发“检狱互通协作平台”,实现在平台上随时查看监狱视频监控信息功能,受理服刑人员在线约见等功能,被服刑人员称之为“永不下班的检察官”。10:55:35

[刘福谦] 三是精心组织,“清单化”检察。各地在巡回检察工作中,每次巡回检察前都做足功课,强化培训,熟悉监狱情况,细化制定巡回检察方案和巡回检察项目清单,做到精准监督。如山西省董村派出检察院组织编写了《对监狱巡回检察标准化监督操作手册》,把巡回检察内容细化为11个模块共198项内容,每次巡回检察均做到目标明确、步骤清晰,确保实效,不走过场。10:53:58

[刘福谦] 二是积极引入“外脑”,提升巡回检察工作实效。一些地方检察机关根据巡回检察工作需要,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办案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积极邀请司法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审计等部门中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加巡回检察,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发现问题更加精准、深入。如湖北省各级检察机关开展巡回检察邀请“外脑”共计105人次,发现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食药品安全等问题168个。10:52:01

[刘福谦] 一是组建好巡回检察队伍。目前,各地开展巡回检察的巡回检察组主要是由本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和刑事执行派出检察院的人员组成,也有些地方抽调下级人民检察院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检察人员。很多地方根据巡回检察主题,安排本院其他业务部门的检察人员参加。通过组建好巡回检察队伍,提高巡回检察的专业性,做到精准监督。10:51:30

[刘福谦] 检察机关在监狱检察中通过完善巡回检察工作机制和发挥好派驻检察的便利,深入了解被监督对象,确保监督到位、精准监督。10:51:11

[刘福谦] 针对派驻检察存在的一些问题,最高检党组部署开展了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巡回检察最大的优势和特点就是检察人员不固定、用“生面孔”深入查找问题、巡回方式机动灵活。10:50:40

[刘福谦] 问题是创新的起点,也是创新的动力源。长期以来,检察机关对监狱的监督主要是采取设置检察室实行日常派驻检察的方式进行。由于派驻检察人员相对固定,缺乏必要的交流轮岗,有的长期派驻在一个监狱,熟悉监狱工作情况但也会出现熟视无睹,导致监督的敏感性不强,存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监督流于形式的问题,缺乏监督实效。10:49:44

[肖玮] 请刘福谦副厅长回答。10:49:23

[央视中文国际频道] 巡回检察有效解决了派驻检察熟人熟事、一团和气的问题,但在实践中又如何深入了解被监督对象,做到精准监督呢?10:48:40

[肖玮] 第一个问题,请右手边第二排第一位记者提问。10:48:07

[肖玮] 谢谢王守安厅长。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各位记者朋友提问。10:47:47

[王守安] 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落实好中央和最高检党组的有关工作部署,坚持派驻检察和巡回检察有机结合,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实效,切实发挥巡回检察制度优势,更好地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促进提升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10:47:01

[王守安] 对监狱开展巡回检察,是最高检党组着眼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举措,是检察监督方式的重大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自我发展和完善。实践充分证明,这是一项具有强大活力和生命力的好制度。10:46:33

[王守安] 强化与司法行政机关、监狱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情况通报、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制度,主动上门通报巡回检察工作情况、发现的监狱执法方面的带有普遍性的重要问题,进一步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共同推动解决一些长期性、普遍性、制度性的问题。10:46:06

[王守安] 三是努力实现法律监督工作和刑罚执行工作的双赢。对监狱巡回检察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及时向地方党委请示报告,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10:45:42

[王守安] 重视信息化手段的运用,充分利用已经建成的各种办案、信息平台和刑事执行智能化辅助手段,向科技要检力。10:44:54

[王守安] 二是着力提升巡回检察工作质效。坚持问题导向,注意发现监狱执法活动中深层次的问题。注重刀刃向内,加强对派驻监狱检察室检察人员工作情况和上轮巡回检察工作情况的检查,进一步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有关要求,认真研究需要追责的具体情形,对巡回检察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应当监督纠正而没有监督纠正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相关责任。10:44:22

[王守安] 一是扎实部署巡回检察工作全面开展。我们将把这项工作作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进行推进,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最高检也将组成巡回检察组继续对地方监狱进行巡回检察,进一步积累工作经验,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全国检察机关监狱巡回检察深入开展。10:43:51

[王守安] 注重质效,全面推进巡回检察。为推动监狱巡回检察工作深入开展并取得切实成效,我们下一步将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10:42:18

[王守安] 四是立足办案,提升巡回检察的规范化水平。巡回检察也是办案,这是办案形式的一个重大变革创新。检察机关集中人员力量针对监狱执法活动的一个方面或者多个方面进行检察,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法问题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进行监督纠正,督促监狱落实整改到位,促进监狱规范执法。10:41:34

[王守安] 三是调整重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法治、公平、安全等方面的需求。巡回检察主要是对监狱执行有关法律规定、刑罚执行活动情况进行监督,重点是监管安全、罪犯教育改造和刑罚变更执行等工作。对监管安全和罪犯教育改造活动进行重点监督是落实治本安全观的具体要求,既要维护监狱的安全稳定,更要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10:40:05

[王守安] 二是完善形式,着力发现和解决刑罚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巡回检察队伍组建灵活、人员不固定,检察的次数及每次的时间等根据工作实际确定。巡回检察具体方式包括常规、专门、机动和交叉巡回检察等多种,可以发现和解决一些监狱改造罪犯活动中存在且已“熟视无睹”“习以为常”的问题和监狱执法活动中一些深层次问题。10:39:35

[王守安] 一是变革理念,注重促进提升罪犯教育改造效果。巡回检察要求检察机关适应新时代社会矛盾的变化,积极转变监督理念,在监狱检察工作中不仅要监督监狱让罪犯“收得下、关得住、跑不了”,更要监督监狱注重提升罪犯教育改造效果,努力使罪犯刑满释放后成为守法公民,降低罪犯重新犯罪率。10:38:04

[王守安] 更新理念,巡回检察大有可为。监狱巡回检察工作是事关监督理念、监督方式、监督内容和办案方式的一项重大创新,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一次重大创新,对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0:37:34

[王守安] 2018年11月,山东省检察院针对前两轮巡回检察发现的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向省监狱管理局做了专门通报,监狱管理局高度重视,采取召开专题会议、实地督导检查、修订完善制度、统一执法标准等一系列务实举措,使一些带有长期性、普遍性、制度性的问题得到解决。10:36:06

[王守安] 五是检察工作与监狱工作实现双提升。巡回检察结束后,巡回检察组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并及时反馈,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较为严重的违法问题通过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方式监督纠正,并将这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下一轮检察的重点,引起监狱等被监督单位的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整改到位。10:35:40

[王守安] 山西省检察机关试点一年期间向监狱发出检察建议书的数量是上一年的3.5倍;云南省检察机关试点期间共开展巡回检察264次,发出检察建议书293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76份,分别是上一年的5.5倍和2.2倍。10:34:13

[王守安] 四是发现问题明显增多。各地检察机关在巡回检察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把巡回检察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查办司法人员渎职侵权职务犯罪等工作相结合,明确重点、聚焦聚力、跟踪监督、务求实效。经过一年的试点,各试点院开展巡回检察后发现问题数量同比明显上升,监督效果进一步凸显。10:33:46

[王守安] 三是监督敏感性明显提升。巡回检察人员不固定、巡回检察方式和手段更为丰富,解决了派驻检察中存在的“熟人熟事、一团和气”“拉不下情面、下不了手”的现象,检察人员监督的积极性和敏感性得到很大提升,职业责任感明显增强,发现问题更加深、细、实,发现一些平时难以发现的深层次问题。10:32:23

[王守安] 四川省自贡市检察院加强劳动报酬监督,推动罪犯劳动报酬金额合理调整,多名罪犯主动履行财产刑和民事赔偿,罪犯认罪悔罪、配合改造的态度进一步强化。10:31:59

[王守安] 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在巡回检察中发现多个监狱存在教育制度不落实、师资配备不到位、教育场地无保障、教育形式枯燥单一等问题,省检察院针对上述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后向省监狱管理局提出检察建议进行监督纠正。10:30:29

[王守安] 二是监督重点更加明确。各试点检察机关在监狱巡回检察工作中不仅注重对监狱监管执法方面的监督检察,促进维护好监狱的安全稳定,更注重监督监狱以将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为工作重点,促进提升罪犯改造效果、防止和减少重新犯罪,进一步维护好社会安全稳定。10:29:59

[王守安] 海南省检察院与省司法厅召开工作协调会,路志强检察长向司法厅通报了巡回检察有关情况,强调加强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得到海南省司法厅主要领导的赞同和支持。10:28:31

[王守安] 一是监督理念更加科学。“理念一新天地宽。”各试点检察机关在巡回检察工作中从政法工作全局出发,积极转变监督理念,主动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联系,注重建立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实现检察监督和刑罚执行等工作的双赢多赢共赢。10:27:45

[王守安] 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初见成效。试点一年来,各地检察机关按照最高检党组部署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职能发挥,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10:26:23

[王守安]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的巡回检察也促进了监狱执法工作的规范开展。山东、四川、云南等地司法行政机关在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巡回检察工作的同时,与检察机关联合出台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监狱规范执法更上台阶。10:25:43

[王守安] 北京、黑龙江、上海、山东、河南、宁夏等地检察机关建立健全与监狱的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努力解决制约巡回检察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的制度性问题。10:24:51

[王守安] 试点过程中,各试点省份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联系,充分尊重、吸纳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法律监督工作和刑罚执行工作双赢的局面。10:24:26

[王守安] 媒体对巡回检察试点工作高度关注,对一些好的做法和成效积极宣传报道,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和高度评价。10:23:03

[王守安] 同时,试点工作得到法学专家的充分肯定,一些著名学者积极研究相关问题,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10:22:41

[王守安] 在试点过程中,最高检根据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积极主动地向中央政法委、中央司改办、全国人大监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部门汇报,得到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司法行政部门和监狱系统体现了很高的政治站位和胸襟,我们双方在各层次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有关事项进行沟通协调,试点工作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充分支持和配合。第五检察厅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在工作层面多次沟通协调,并联合出台有关工作衔接的文件。10:21:55

[王守安] 注重沟通,争取得到各界认同。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能够顺利推进并圆满完成,离不开党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支持,离不开司法行政部门的充分理解和全力配合。10:20:51

[王守安] 同时,各地检察机关按照最高检党组部署和要求,周密组织、注重协调,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推动巡回试点工作深入开展。10:19:53

[王守安] 四是加强指导,深入调研,认真研究解决试点工作遇到的主要问题。试点期间,最高检及时了解各地巡回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做好相关工作指导。同时,邱学强副检察长和第五检察厅负责同志先后赴辽宁、山东、浙江、湖北、四川、宁夏等地进行实地调研,听取一线检察干警和监狱干警对巡回检察试点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解决巡回检察试点工作遇到的问题。10:18:56

[王守安] 在试点过程中,最高检又根据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制定下发了《人民检察院监狱巡回检察规定》和《人民检察院监狱检察工作目录》,细化巡回检察的具体方式和内容,为巡回检察提供具体指引。10:17:04

[王守安] 三是制定规范,完善机制,为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提供遵循。在试点之初,最高检印发了《检察机关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巡回检察主要内容和总体要求,为试点工作提供基本遵循。10:15:50

[王守安] 二是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最高检直接点对点开展巡回检察。2019年5月和6月,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先后两次带队到四川省邛崃监狱和浙江省宁波市黄湖监狱,分别就罪犯劳动时间、劳动报酬问题和罪犯教育改造问题进行巡回检察,共发现8个方面超过20个主要问题,并要求四川省、浙江省检察机关分别向相关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反馈并监督纠正,体现了最高检党组对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最实、最有力的推进。10:15:02

[王守安] 张军检察长对监狱巡回检察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就试点工作作出批示、指示,并在有关会议和调研活动中进行部署和强调,提出明确要求。2018年8月27日,张军检察长主持召开了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各试点省份巡回检察工作情况汇报并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试点工作重点和方向。10:13:03

[王守安]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对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最高检党组多次专题研究和听取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加强顶层设计,及时研究试点中的问题,总结推广试点经验。10:12:24

[王守安] 认真组织,有序推进试点工作。最高检将巡回检察试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从总体上把握方向,加强指导,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10:11:55

[王守安] 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从今年7月1日开始,全国检察机关将全面推进监狱巡回检察工作。10:11:27

[王守安] 对监狱实行巡回和派驻两种检察方式,已经被去年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正式确立。从今年3月份开始,试点部署已经覆盖全国。截至今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对452个监狱开展1262次巡回检察,共发现问题7238个,发出书面纠正违法和检察建议2808件,得到纠正2008件,与以往仅实行派驻检察相比,成效明显。10:10:42

[王守安] 为适应新时代的重大变革,增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整体实效,最高检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解放思想、更新理念,于2018年5月在全国部分省(区、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并作为《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主要任务之一,在检察改革全局中谋划和推进。10:09:07

[王守安] 党的十九大后,中央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具体部署,其中一些重要内容涉及刑罚执行及其检察监督工作。10:07:46

[肖玮] 下面,请王守安厅长通报2018年5月以来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监狱巡回检察工作情况,介绍全面推进监狱巡回检察工作安排。10:06:59

[肖玮] 2018年10月,巡回与派驻相结合的检察方式已经被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正式确立。根据中央相关改革部署,同时也是为了落实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监狱巡回检察工作。10:06:17

[肖玮] 自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了为期一年的监狱巡回检察试点,探索改变监狱检察方式,适当调整监狱检察工作重点,改“派驻”为“派驻+巡回”,既发挥“巡”的优势,又发挥“驻”的便利,把罪犯教育改造工作作为监督重点,也就是说,不仅要监督监狱是否收得下、关得住、跑不了罪犯,更要监督监狱是否将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10:05:19

[肖玮] 大家知道,长期以来,检察机关主要采取在监狱设置检察室的方式,对监狱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活动进行派驻检察。10:04:19

[肖玮] 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全面推进监狱巡回检察 促进法律监督和刑罚执行双赢”。今天的发布会共有两项议程:一是通报2018年5月以来检察机关开展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情况,介绍全面推进监狱巡回检察工作安排;二是回答记者提问。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五检察厅厅长王守安和第五检察厅副厅长刘福谦。10:01:11

[肖玮] 各位记者朋友,上午好!欢迎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10: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