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庆元:力促回收企业健康发展守护生态安全
时间:2024-04-09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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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们是贪图省力,也确实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现在我们回收的废旧电动自行车铅酸蓄电池都按照要求规范贮存了。”近日,面对上门回访的检察官,某电动自行车临时回收代办经销商如是说道。

2023年5月,浙江省庆元县人民检察院屏都检察室通过无人机对辖区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常态化巡查发现,位于某乡镇一处隧道口附近的永久基本农田里堆放有大量电动自行车车轮、车架、塑料外壳等固体废物。经进一步调查取证,发现上述废物系某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在该地块违规拆解废旧电动自行车时所堆放。因长时间遭受雨水浸泡和高温暴晒,电解液、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大量渗漏、沉积地面,渗进土壤,污染面积达300余平方米,对土壤和地下水体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经调查,自2022年底实施非标电动自行车置换以来,县城内淘汰置换的废旧电动自行车都是由电动自行车临时回收代办经销商进行专门回收。但在收集、贮存废铅酸蓄电池这一危险废物过程中,大部分经销商未依法向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等相关资料,在转移危险废物时也未依法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导致大量危废去向不明。此外,全县电动车回收代办商在收集、贮存废铅蓄电池这一危险废物过程中普遍存在随意堆放、未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险废物贮存区域等问题。

“废旧铅酸蓄电池不仅被收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且根据生态环境等多部门明文规定,废铅酸蓄电池的收集、运输、拆解及再生企业,应当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回收拆解应当在专门设施内进行,需将塑料、铅极板、含铅物料以及废酸液分别回收处理,且需具备完整的废水、废气净化设施,不得随意将其排入下水道或环境中。”屏都检察室主任吴茜介绍。

庆元县人民检察院随即对该案立案调查,并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案中废旧电动车回收行业存在的危险废物污染监管问题依法履职,依法做好该行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全链条监管,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部门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积极履行职责。对上述涉案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其全面清理危险废物并罚款10万元。同时,联合县公安、市监等部门共同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并分门别类开展全域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专项监督行动。专项行动中,对全县电动自行车、汽修等行业进行系统全面摸底排查,产废单位注册登记由100多家增至349家,发现问题75个,立案查处两家,基本实现产废单位纳入监管全覆盖。

同时,建成规范的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中心,收集能力达4500吨,解决了庆元小微危险废物收贮不及时不规范问题。截至目前,已有267家小微企业通过危险废物集中转运中心进行转移,入库危险废物366吨。

此外,为形成区域危险废物污染长效治理,相关行政部门还组织召开全县电动车行业危险废物规范管理会议,向各经销商、代办点下发废铅酸蓄电池产生单位法律义务与责任告知书,并按行业类别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题培训及经常性培训,邀请专家对各经销商、代办点进行危险废物申报、处理培训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指南等进行解读指导,目前累计组织培训8批次,受训3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解读手册5000余份。

“危险废物处置不当,极易破坏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下一步,庆元县检察院将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推进日常监管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庆元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锦峰说。

(本报记者王春 通讯员林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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