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文物有话说|工农检察工作中贯彻群众路线的生动实践
时间:2024-04-25  作者:闵钐 周方园  来源:检察日报-法治新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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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农检察工作中贯彻群众路线的生动实践

——江西省兴国县高兴区苏维埃政府工农检察部控告箱

(一级文物 收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 现展陈于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

(图片提供:中国国家博物馆)

这是江西省兴国县高兴区苏维埃政府工农检察部控告箱,中国国家博物馆馆藏一级文物,现展陈于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

《工农检察部的组织条例》规定,“在工农集中的地方,得指定可靠的工农分子代收工农的控告书,并须在工农集中的地方,悬挂控告箱,以便工农投递具名意见书。”为落实这一要求,江西省兴国县高兴区苏维埃政府工农检察部控告局制作了这个控告箱。箱体为木质结构,长16厘米、宽18厘米、高18.5厘米。左侧书有控告原则,右侧书有控告事项范围,顶部书有控告办法,正面书“控告箱”3个大字,下方落款“高兴区苏维埃政府工农检察部控告局制”。

左侧的文字是:“控告人向控告局投递的控告书,必须署本人的真姓名,而且要写明控告人的住址,同时要将被告人的事实叙述清楚,无名的控告书一概不处理。倘发现挟嫌控告事,一经查出,即递交法庭受苏维埃法律的严厉制裁。”

右侧的文字是:“苏维埃政府机关和经济机关有违反苏维埃政纲政策及目前任务、离开工农利益、发生贪污浪费、官僚腐化或消极怠工现象,苏维埃的公民无论任何人都有权向控告局控告。”

箱顶盖的文字是:“各位工农群众们:还是一切的什么事情都可以来这里控告。所写的控告意见书必须要盖好私章才能作效力,没有盖章的概作废纸。而且还要用信套密封好,并且要注明送某机关工农检察部控告局长接收。完了。”

这个控告箱使用近3年,一直到红军离开苏区。1951年8月6日,中央人民政府派出以内务部部长谢觉哉为团长的中央人民政府南方老根据地访问团到江西慰问老区人民。当地保管的群众把控告箱捐献出来,控告箱随中央南方老根据地访问团带到北京。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1929年12月,毛泽东在古田会议决议中指出,党的工作要“在党的讨论和决议之后,再经过群众路线去执行”。工农检察部控告局设置控告箱,以及控告箱上所书写的通俗易懂的文字,是群众路线在苏区工农检察工作中得到充分贯彻的生动实践。

(文字:闵钐 周方园)

[责任编辑: 吴越 于春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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