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检察官推荐|山东平原:立足检察职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时间:2020-07-08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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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检察官推荐

【山东省平原县检察院】

立足检察职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级大检察官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勇

去年以来,山东省平原县检察院坚持在支持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扎实推进行政检察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办理了一批有影响、效果好的案件,有力助推了法治政府建设,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营造良好监督环境。为更好地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工作,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该院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县人大汇报相关情况,县委县政府专门出台方案并召开推进会议,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全县出台《关于规范行政权力公开运行的实施方案》,将行政机关对公益诉讼应诉情况、接受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等纳入其年底考核成绩,作为各单位评先树优、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县人大在全市率先出台决议,要求检察机关大胆闯、大胆干。通过构建多途径的行政监督形态,在全县形成良好的监督环境。

坚持多维联动发力,拓宽案件线索渠道。该院坚持一体化办案模式,增强内部协作,在检察服务大厅开设行政检察接待窗口,接受群众举报、控告,建立民行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之间线索双向移动、双向反馈机制,2019年以来双向移送相关线索11条。同时,该院加强外部信息共享,主动走访自然资源、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法院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积极达成共识,建立了案件调查、信息共享等机制,扩大线索来源。通过在全县开展“行政罚没”、国土资源保护等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对行政行为进行“排查式”监督,明确监督重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共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40余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均已整改完毕,在2019年全市业务对口考核中名列榜首。

坚持多向精准施策,确保提升监督实效。该院积极发挥“一手托两家”的作用,既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又向行政机关提出纠正错误的检察建议,并向当事人做好释法说理、息诉罢访工作;主动落实“穿透式”监督理念,发挥检察监督能动性,从个案探清行政违法普遍性、根本性问题,提出改进工作、完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探索行政非诉案件公开听证制度,促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坚持多元综合治理,推动干部作风转变。为延伸行政检察监督效果,该院建立行政检察监督意见采纳情况跟踪和通报机制,动态掌握监督意见的采纳、落实情况以及未被采纳的原因,适时总结分析,依法跟进监督;采取多层次反馈方式,针对发现问题的多少、轻重程度,分别向行政机关党组、部门负责人、执法人员集中反馈问题并公开送达检察建议,推动统一执法理念,转变工作作风;开展“法治大讲堂”进机关专题讲座,促进行政执法人员提升法治思维、依法办事,实现普法教育“全覆盖”。2019年,在全县“行政罚没”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中,该院针对监督发现的问题,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沟通,该局主要负责人随即主动邀请检察机关召开问题反馈现场会,促进行政人员提升规范执法意识,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切实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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