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我们的小康生活|内蒙古赤峰:将司法救助深度融入精准脱贫攻坚战
时间:2020-07-04  作者:沈静芳 孙小艳 张金硕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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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人的日子得好好过”

“你们大老远来家里给我办司法救助,本来我都不知道这日子该咋过了,现在有了这么多帮助,我们这一家人的日子得好好过!”再次见到检察官时,依然重伤在床的宋某执意抬起身子,拉着检察官的手不愿松开。

今年初,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在审查一起案件时,发现了一条因案致贫线索。这是一起因家庭纠纷引起的故意杀人、放火案,造成1死4伤,几个家庭遭受不幸。其中,宋某的母亲被宋某的丈夫残忍杀害,宋某被砍成重伤二级,连累邻居也被打伤。

虽然犯罪嫌疑人终将得到法律制裁,但案件的阴霾却迟迟无法散去。

承办检察官庄严了解情况后,立刻打电话了解宋某和其邻居的现状,确认他们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标准。“检察官,我下不了床,还能申请吗?”电话那头的人问得小心翼翼,让庄严心里一酸。“只要符合条件就能申请,我这两天就把申请表给你送过去,你不要担心。”庄严告诉她。

了无生机的院落,因无人打理而乱作一团的房间,炕上破衣烂衫胡乱堆放着。宋某躺在一床破旧的被褥上垂着泪,大儿子因智力有些障碍呆呆地站在一边,小儿子也因家中突发变故辍学了。每往这个家里踏进一步,庄严的心就沉下去一分。

确认宋某和邻居两家人均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庄严指导他们准备审核材料、填写申报表,为他们提供申请司法救助指导。不久,赤峰市检察院就作出了对宋某和其邻居进行司法救助的决定。

司法救助金有限,对宋某一家人来说虽是雪中送炭,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经过研究讨论,赤峰市检察院依据相关规定,于今年5月底向赤峰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发出了《关于对宋某一家进行贫困识别的建议》。

6月15日,赤峰市检察院收到了市扶贫办的复函。在扶贫部门的协调下,一系列对宋某一家人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全部落地——元宝山区扶贫办启动防贫保障基金2.2万余元进行救助,并将宋某一家纳入边缘户长期跟踪监测;村里安排宋某的长子为村级卫生保洁员,每月工资1000元;元宝山区医保局为宋某报销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救助9万余元,赤峰宝山医院为宋某减免住院治疗费1万元;经与校方沟通,宋某的次子已正常返校就读;元宝山区民政局、残联也根据政策为宋某家办理低保手续和残疾人补贴。

“我们扶贫部门在动态监测中高度关注因病返贫、因案致贫问题,检察院的建议非常及时,司法与扶贫合力,产生了1+1>2的作用。”赤峰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张杰表示。

近年来,赤峰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将司法救助等检察服务深度融入精准脱贫攻坚战中,制定出台了《赤峰市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细化标准、规范程序,加强救助资金管理,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户提供有效救助。2019年以来,赤峰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1件救助67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16.3万元,其中,救助建档立卡的贫困户14户2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4.5万元。

(本报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孙小艳 张金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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