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严惩破坏防疫犯罪|湖北武汉江夏区:提前介入侦查 快办一起涉疫情刑事案
时间:2020-04-19  作者:花耀兰 张冰峰 汪光吉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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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朋友圈发布销售口罩虚假信息

武汉江夏:提前介入侦查 快办一起涉疫情刑事案

本报讯(记者花耀兰 通讯员张冰峰 汪光吉)疫情期间,湖北武汉一女子通过发布销售口罩的虚假信息,诈骗网友钱财。经武汉市江夏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责令其退赔全部赃款发还给被害人。

据悉,被告人胡某27岁,无固定职业。疫情发生后,她通过做微商时认识的“上家”找到口罩货源,然后在朋友圈打广告售卖。2月初,胡某收到第一笔生意的打款并向“上家”转账订货。不料几天后,“上家”告诉她,口罩生产线因疫情需要被征用,厂家无货可发,并把货款分几笔陆续退还给胡某。

胡某也开始逐笔向买家退款,想着到手的钱没挣到,身欠外债的胡某心态渐渐变化,她抱着“都是网上交易,别人应该找不到我”的侥幸心理,在明知无货的情况下,继续在朋友圈“卖”口罩,先后又骗取了上海王某、福建戴某、安徽张某和福建马某共计17.79万元。2月11日,为了“不被人找到”,胡某注销了微信号、扔了手机卡。

2月14日,公安机关在胡某家中将其抓获。获悉该案信息后,江夏区检察院高度重视,快速启动涉疫情刑事犯罪快速反应机制。检察长熊昭辉第一时间对案件办理作出部署,检察官迅速与公安机关联系,提前介入侦查。

因疫情原因,胡某于2月15日被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2月24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基于提前介入阶段对案件的充分了解,办案检察官快速审査,认为胡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利用朋友圈发布有口罩销售的虚假信息,多次骗取他人钱财,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安全,妨害疫情防控秩序,性质恶劣。

在胡某隔离14天期满后,检察官依法对其进行讯问。经释法说理,胡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在值班律师视频见证下,胡某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3月4日,江夏区检察院对该案依法提起公诉。近日,法院经开庭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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