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立两江地区检察院
时间:2020-03-30  作者:李立峰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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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立两江地区检察院

主办跨区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本报讯(记者李立峰)3月26日,重庆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设立重庆市两江地区检察院的决定。根据决定要求,该院将作为重庆市检察院的派出机构,行使基层检察院的职权,主要负责办理跨区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据悉,重庆市两江地区检察院依托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现有机构建制,保持现有领导职数、人员编制、内设机构不变,作为重庆市检察院派出机构,与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合署办公。该院主要职责是在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原有案件管辖范围基础上,增加对两类案件的管辖权:一是长江流域重庆境内发生的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二是长江流域重庆境内发生的不适宜地方检察机关管辖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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