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畅谈中国之治|林华忠:为乡村治理注入法治力量
时间:2020-03-27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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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东山县陈城镇澳角村党总支部书记 林华忠

东山岛是福建省的渔业大县,我所在的澳角村,是县里的重点渔村和全国文明村。在这次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我们村干部和村民上下一心、众志成城,为抗“疫”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2月中旬,我村党支部发出向武汉医护人员献爱心的倡议,大家积极响应,仅一天时间就筹集了1.8万斤价值50万元的海产品;其中,一名还在社区服刑的矫正对象就捐了4000斤的海鲜。大家说,在一线的医务人员日夜奋战,很辛苦,体能消耗大,捐赠海产品增加他们的营养,只是尽了海边渔民的一份心意。

在抗“疫”过程中,村民们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配合村里的工作,在做好自身防疫的同时,发扬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爱国精神,传承了中华民族守望相助的优秀品德,这也是我村注重和谐文明乡村建设的一个缩影。

在特殊时期,村民们能自觉自律、遵规守法,离不开法治宣传教育。我关注到,近年来东山县检察院主动作为,加强农村普法。该院普法宣传“大篷车”在全县巡回,走街串巷,进社区,入校园,广泛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宣传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主动接受群众法律咨询,把涉法涉诉问题、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受到老百姓的欢迎,为构建和谐乡村发挥了积极作用。

我国幅员辽阔,村情社情、风俗习惯不同;把乡村治理好,要因地制宜,依法依规,法治德治并举,综合精准施策。在治理过程中,我们要彰显法治精神,将其融入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家规家训,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弘扬淳朴民风,传承优良家风,营造崇德向上、和睦相处的优良环境;运用法治思维,在法治层面,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加强对村干部的法治教育,强化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实行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主动接受村民监督,以公开公平公正取信于民;要借助法治力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增强村民的法律意识,在群众中形成遇事找法、化解矛盾用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新风尚,为乡村治理注入法治力量,赢得最广泛的群众支持。

(本报记者张仁平整理)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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