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一线|河南鹤壁淇滨区:“1+1+N”机制见实效
时间:2020-03-25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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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

连线嘉宾: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检察院 张军

连线记者:本报记者 李娜

新闻背景:2019年以来,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检察院把公益诉讼检察作为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重要抓手,积极创新“1+1+N”共商共查工作机制,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全年共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4件,发出检察建议29件,取得良好的办案效果。

记者:公益诉讼检察是一项重要的职能,淇滨区检察院在工作中是怎么探索和创新的?

张军:公益诉讼涉及面广,检察机关不能唱“独角戏”。我们在工作中探索形成了“1+1+N”共商共查工作机制,第一个“1”指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发挥主导作用;第二个“1”指案件涉及的主要职能部门,对立案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我们及时确定主要责任部门和其他相关责任部门,加强沟通协调;“N”指参与案件调查、办理的除主要职能部门之外的其他相关部门和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借助各方力量,构建社会各界共同守护公共利益的工作格局。共商方面,我们建立案件联席研判机制,邀请有关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和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参与案件研判,充分听取意见,共同确定问题解决方案。在此基础上,我们精准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就存在问题向相关责任部门提出针对性的整改要求。共查方面,主要针对某些行业领域存在的公益难题,采取联合调查方式,联合多方力量推动解决。第一种是开展突击检查,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特定区域和场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开展突击性检查活动;第二种是开展专项检查,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某一行业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推动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第三种是开展系统检查,针对某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对该环节从源头到终端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全方位查找存在问题。如我院在办理一起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件中,对涉案病死猪的来源开展调查,发现部分养殖场存在非法处置死因不明动物尸体情形,遂向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使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建立生猪死亡保险理赔与无害化处理联结机制,从源头解决问题。

记者:公益诉讼需要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支持,你们如何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张军:一方面,我们广泛开展公益诉讼宣传活动,组织干警进企业、学校、社区等开展普法宣传,并利用电视、微信等多渠道全方位进行宣传。同时,积极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重点围绕食品药品安全、淇河生态保护、农村耕地保护等民生领域,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有效提高了公益诉讼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另一方面,我们广泛征集案件线索,向社会公开聘任了22名公益诉讼观察员、信息员,观察员主要来自于公益保护各领域的业务专家,信息员主要是社会各界公道正派、热心公益的人士,他们负责提供案件线索、见证勘验检查现场、提供咨询意见、参加诉前程序听证以及监督检察机关规范司法等,助力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在发动群众参与方面,我们联合市检察院制作了公益诉讼宣传举报动漫,在超市、药店等人流密集区域循环播放,并在全市率先开通了公益诉讼线索“随手拍”举报平台,方便群众随时发现随时举报。

记者:在把诉前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方面,你们采取了哪些措施?

张军:积极争取党委、人大的重视和支持必不可少,淇滨区委、区政府联合出台意见支持公益诉讼工作,如果遇到对检察建议落实不力的情况,我们将及时向区委区政府进行报告;对于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我们会将起诉书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同时,我们综合区分案件情况采用书面送达、检察长上门送达、公开宣告送达等方式送达检察建议,对一些疑难复杂或影响力大的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作为第三方参与,加强外部监督。如我们依法办理的辖区某药房违规购药、销售假药案,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案件办理,代表委员从目标选择、活动开展、后续处理等方面进行监督。

记者:疫情期间,你们是怎么同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

张军:疫情发生后,我们坚持防控和办案两不误,充分运用电话、检察内网、网络办案平台等方式,妥善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在办理一起危险化学品污染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经环保部门初步认定,堆积的化学品对环境有严重的危害性,急需进行危害性鉴定,我们迅速电话联系公安人员,将现场图片、位置信息、鉴定要求等进行网络传输,鉴定意见出来后首先采用电子传输,纸质结果随后邮寄送达,在确保办案效率的同时,也避免了人员聚集。下一步,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我们将着力在办理有影响案件和拓宽新领域上下功夫,让办理精品案件的过程成为锤炼检察队伍素能、提升公益诉讼影响力的新通道。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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