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监督案件追踪|浙江杭州富阳区:对一涉黑组织30人提起公诉
时间:2020-03-23  作者:范跃红 白思静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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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白思静)3月18日,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检察院对鲍某等30人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串通投标罪,合同诈骗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行贿罪,故意伤害罪,窝藏罪依法提起公诉。该案系一起典型的组织架构严密、暴力手段明显、非法利益巨大、危害后果严重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经检察机关审查查明,以鲍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自2005年成立以来,组织所谓的“巡逻队”,以暴力为依托,以“挂靠费”为名向杭州市拱墅区皋亭坝一带的废旧布条经营户强收保护费,不断发展、壮大黑社会组织,为非作恶,称霸一方;以修筑便道设卡收费的手段,非法控制工地出入口,从而在承揽工程中抢得“话语权”;以持刀威胁、暴力殴打、聚众造势、滋扰纠缠等手段,驱赶工程中标方退出工程,迫使合作方放弃工程利益,强行向业主方索要虚增工程款,从中获取非法经济利益3000万元以上,严重破坏皋亭坝一带工程领域交易秩序;通过聚众赌博、高利借贷、威胁利诱等手段,拉拢淳安县遂安片村书记、村主任十余人,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控制淳安县遂安片工程领域提供帮助;采用感情投资、送钱送物等方式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寻求“保护伞”,进一步垄断遂安片工程项目,并在部分相关国家工作人员的纵容下骗取政府资金1000余万元。此外,鲍某还通过实施“套路贷”,或以“安家费”“补偿费”等名义,指挥组织成员采用非法拘禁、暴力殴打、聚众造势等手段强索他人财物1000余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存续的十余年间,其组织成员结伙或单独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上百起,涉及被害人百余人,非法获利上亿元,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严重损害了农村基层组织政治生态和国家机关的公信力。

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原标题:非法控制工程获利逾亿元 杭州富阳:对一涉黑组织30人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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