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故事]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
时间:2020-03-20  作者:郑荣花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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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

张静的工作没有惊天动地,荡气回肠,更多的是苦口婆心地感化劝说,更多的是考验耐心的繁琐细碎。她说,她总是想多努力一点,可能帮教就会有成果,未成年人的成长路就好走一点。那些迷惘、绝望的孩子,让她痛心而又百感交集。

张静上法治课

被卷宗包围

“孩子们,下面咱们来学一首自护儿歌:我们都是乖宝宝,陌生人的东西,不要也不吃。我们都是乖宝宝,自己一个人,尽量不出门。我们都是乖宝宝……”每周六、日上午,河北省阜城县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张静准时来到县城峻德学堂,开展防侵害公益法治课,通过看动画片、讲故事、学儿歌等寓教于乐的方式,提升孩子们的自护能力,为他们播下法治的种子。

张静,一位80后热爱检察事业的未检检察官助理,自2014年进入检察院以来,踏实勤勉,尽职尽责,服从院里每一次安排,哪里需要去哪里,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她就像一株静静绽放的茉莉,花朵虽小,却香溢满庭。

她,是一个认真的人

“今天,你又是第一个到单位的,第一名。”门卫老李开玩笑地对张静说。张静对待每一项工作都一丝不苟,每天早早到单位,大家都下班了她还在忙碌。

反贪部门转隶前,在协助反贪部门办理一起因虚构冒领国家“家电下乡”补偿款引发的贪污案件中,为了查明案件,她和同事需要对所有列明的已领“家电下乡”补偿款的人进行走访取证,取证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

当时正值酷暑,为圆满完成工作,衣服被汗水浸透是常事,经常饭也顾不得吃,白天取证,晚上通宵达旦整理案卷,甚至十几天回不了家,当时她的孩子还小,天天哭着找妈妈。说起孩子,张静既心酸又无奈,但为了心爱的检察事业,她只得顾大家舍小家。

刚开始到侦查监督部门,张静很不适应,侦监办案的特点是办案期限短、任务重,法律规定只有七天办案时间,阅卷、提审、制作审查逮捕意见书、汇报讨论案件,有些还需要异地提审,一个办案流程下来,真的是耗时费力,她感觉自己每天都在和时间赛跑,想不加班都不行。晚上加班,周末加班,都是常事,2016年春节,她仍在单位加班,她难道不想和家人欢聚一堂?不是,她只是为了让自己承办的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住推敲和时间的检验,尽己之能让每起案件的当事人都能感受到司法的公平与公正。有所失就会有所得,正是这种执着,张静在其承办的数百起案件中,无一错案,无一涉检访。

张静的认真负责还不止体现在办案上,在类似案卷装订这类“琐碎”工作中,她也是格外较真,当真是“眼里容不得沙子”,容不得半点瑕疵……

书架上一排排法律专业书籍,一本本厚厚的笔记,一摞摞案卷,把个头小小的张静差点淹没其中。虽然是名检察新兵,张静待过的地儿可不少,反贪、侦监、刑执、公诉,多部门、多岗位之间的转换是历练,更是压力,她经常自我加压,争取把每份工作都干好,所以更需要靠不间断地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来充实提高自己。

“学问勤中得,萤窗万卷书”,张静深知办案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提升,惟有靠不断学习,向书本学,向同事学,向实践学,正是这种执着和谦虚谨慎的态度让她在不同岗位上游刃有余。

她,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

“真心疼这些孩子呀,他们在花一样的年纪,却遭受这样的苦难。”说到这里,张静的眼圈红了。

2017年,张静接到一起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被害人小刘因遭受性侵而致怀孕,后来做了引产手术,这件事对孩子的身心造成严重伤害,甚至失去活下去的信心。

从这起案件中,张静发现很多未成年人不会保护自己,为了严惩伸向孩子们的黑手,张静主动要求到未检部工作。在院心理疏导室,张静和同事们一次次为小刘做心理疏导,让她“看”到了自己美好的未来。她们积极帮助她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给予这个不幸的孩子司法的温暖。

面对迷途的未成年人时,张静和同事们秉持一个都不放弃,“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办案过程中更关注行为人本身及其犯罪原因,注重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来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让他们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在张静看来,只有认识到错误才有可能改正错误,才能真正走好以后的人生路。对于符合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张静积极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为避免因监护条件差异而导致该制度的适用不均衡,她积极向领导申请联系企业设立观护帮教基地,为该制度的依法适用积极创造条件,促成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改造,从而达到教育挽救的目的,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平等保护。

“谢谢,谢谢静姐,谢谢你们给我这次改正错误的机会,我一定痛改前非,以后好好做人。”这是在河北省阜城县检察院对一名涉嫌盗窃罪的未成年人聂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聂某的肺腑之言。

17岁的聂某参与团伙盗窃玉米数十次,张静和同事在提讯时,得知聂某父母双亡,照顾着七十多岁的残疾叔叔,平时靠乡邻帮忙,勉强度日。通过走访得知,聂某平时无不良行为,表现不错。

考虑到聂某在犯罪团伙中所起的作用,其主观恶性、日常表现及家庭的实际情况,还有一百多名村民签名的从轻处罚的联名信,对聂某作了不批准逮捕决定。作出不捕决定后,张静坚持对聂某进行跟踪帮教,帮他树立改过自新的信心,并进一步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最终,孩子被判处缓刑。

对于涉罪未成年人,张静不放过任何一次教育的机会,教育贯穿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监督考察等所有诉讼阶段,甚至在一起案件审结后,张静还会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回访跟踪。她从来不觉得案子的审结就是工作的终点,她总是希望自己能陪那些误入歧途的孩子走得更远一些,能够把他们带回正途。在张静的眼里,他们的身份不单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他们还是孩子,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样,要时刻放在心上。

她,是一个越挫越勇的人

“静姐,这是咱们第六次来了,还是见不到人怎么办?”

“没关系,那我们就来第七次、第八次、第九次、第十次……直到见到人为止。”

这是去年,在办理一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施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件时,为了做社会调查工作,张静和同事们一次次去施某所在的村子找施某母亲(孩子父亲已去世)、邻居、村干部的情形,数不清这是张静白跑的第几次,甚至于还有不理解的谩骂,但她说,只要能多挽救一个孩子,无论受多少委屈都值得。

面对情绪激动的施某母亲,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为其讲解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政策,从开始的不理解不配合,到最后的感激感谢,同事们给张静竖起大拇指。最后在张静的努力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对施某作出不逮捕决定。

张静的办案经历让她认识到,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的重要性。很多未成年人之所以会走上犯罪的道路是因为不懂法,很多未成年人被害是因为缺乏自护知识,未检人责无旁贷应该给孩子们补上这一课。

张静将司法保护的触角向学校延伸。她深入研究未成年人心理特点,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和社会热点,有针对性地制作了一系列法治课程,内容涵盖预防校园欺凌、禁毒教育、性侵害教育、自护教育等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知识。

每当开学季、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国际禁毒日、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张静都活跃在为同学们进行普法教育的道路上,通过法治课使未成年人明确基本的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自觉守法学法用法,切实提高他们的自护意识与自护能力。

在张静的带领下,一个又一个阜城检察人加入到这个队伍中来,2017年,阜城县检察院成立了以张静为主力的“向阳花”法律志愿服务队,更多的人投入到保护未成年人当中。两年来,服务队在全县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开展法治教育活动百余次,受众达数万人。

张静说,未检工作没有惊天动地,荡气回肠,更多的是苦口婆心的感化劝说,更多的是考验耐心的繁琐细碎。她总是想,我多努力一点,可能帮教就会有成果,未成年人的成长之路就会好走一点。她希望像所有的未检人一样,在平凡的岗位上,以专业和爱心,用司法的阳光驱散阴霾,照耀人心,让孩子们的生命之树在温暖和光明中茁壮成长。

她,是一朵美丽的茉莉花!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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