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通报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
时间:2019-08-20  作者:曹娟 谷晓哲  来源:河北检察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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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下午,河北省检察院召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

8月19日下午,河北省检察院召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开展情况,发布涉民营企业案件典型案例。今年以来,河北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非公经济犯罪案件91件132人,提起公诉67件205人;共办结涉及保护民营经济民事检察案件364件。

河北检察机关先后召开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制定实施《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实地走访民营企业等,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好。

全省检察机关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切实当好民营企业发展路上的“守护者”。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惩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团伙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向民营企业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插手民营企业经营活动的犯罪,依法严惩由经济纠纷引发的暴力讨债、绑架、非法拘禁等危害民营企业家和从业者人身安全的犯罪,依法严惩损害商业信誉、强迫交易、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注重严查细审,依法严惩毁坏民营企业财物、破坏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和敲诈勒索、抢劫、盗窃、哄抢民营企业财物的侵犯财产犯罪。加强产权保护,依法严惩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侵犯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的犯罪。同时,依法审慎办理民营企业涉嫌犯罪案件,努力减少因办案对民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慎重采取逮捕措施,慎重把握起诉标准,严格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努力构建保护民营企业的多元化格局。坚持各类产权主体的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平等、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平等,努力为保护企业和个人合法产权提供优质司法产品,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畅通民营经济主体申请监督渠道,规范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的受理和审查程序。加大对涉民营企业民事判决、裁定的监督力度,对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条件的,依法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加强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依法保护民营经济主体的财产权益。依法开展虚假诉讼案件监督,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文字:曹娟 图片:谷晓哲)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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