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湖南坚持依法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时间:2019-08-12  作者:张吟丰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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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纵深推进 三湘大地民生安宁

——湖南坚持依法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盛夏时节,走在湖南省祁东县永昌街道朱家社区的乡间小路上,阵阵和风带着花香迎面扑来,阳光在青翠欲滴的玉米叶子上跳动,路旁的枣树上挂满了圆溜溜的枣子。

“自从彭展保涉黑团伙被打后,我们这里的风气好多了,打牌赌博的歪风刹住了,强揽工程的现象也没有了。”近日,朱家社区支部书记周要生面对前来采访的记者,高兴地介绍社区发生的变化。

发生新变化的不仅有朱家社区,整个三湘大地都焕然一新。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湖南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以强大攻势席卷黑恶、涤荡污浊、清除毒瘤、摧“网”毁“伞”、固本强基,全省政治生态、社会生态、自然生态同步净化,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与日俱增。

高位推动 扛牢政治责任

湖南省委、省政府自觉对标党中央部署要求,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工作全局的突出位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家毫,省委副书记、省长许达哲主动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市州委书记会议等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带头协调重点问题,指挥重大案件办理,带动全省形成了五级书记一起抓的工作格局。

出台具体的实施意见,成立由湖南省委政法委牵头,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机关及有关单位参加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建立完善重大案件会商、定期调度、督导考核等机制,成员单位出台了线索移送反馈、挂牌督办、取证工作指引、检法提前介入等措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规范高效、有力有序开展。

先后组织7个督导组下沉督导44个县(市区),现场督导350个单位、110个乡镇、144个村(社区),坚持问题导向,推动边督边改,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湖南各地各有关部门迅速跟进,建机制、抓部署、强落实,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形成涤荡黑恶势力的强大合力。

依法严惩 形成扫黑除恶压倒性态势

文烈宏涉黑案,是全国扫黑办向湖南挂牌督办的全国扫黑除恶第一案。

今年50岁的文烈宏,出生于长沙市望城区桥驿镇民福村,绰号“文三爷”。多年以来,文烈宏伙同他人,通过开赌场、放高利贷、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虚假诉讼等不法手段,致使近10人被殴打致伤,间接导致2人死亡,7家知名企业被逼重组、破产,4个房地产项目资金链断裂,引发多起群体性上访事件。今年6月19日,湖南省高级法院依法对文烈宏等2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进行二审宣判,判处文烈宏无期徒刑,其他24名涉黑团伙成员也均获刑。

“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对有重大影响的大要案件,综合采取挂牌督办、提级管辖、专案专办、同步打‘伞’,排除干扰阻力,推进案件办理,坚决予以打击。”湖南省扫黑办、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共挂牌督办48起重大黑恶案件。依法查处了文烈宏涉黑组织案、夏顺安涉黑组织案、彭展保涉黑组织案等多起有影响的涉黑恶大要案。

截至今年7月底,湖南收网涉黑组织95个、涉恶团伙989个,刑拘犯罪嫌疑人10378人,起诉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227件5567人,一审判决664件3139人、二审判决219件1268人,扫黑除恶湖南攻势取得了阶段性胜利。2018年,湖南省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分别下降12.37%、10.67%,公众安全感测评群众满意度升至91.73分,平安湖南建设不断深化,全省社会治安持续好转。

深挖彻查 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

“扫黑除恶要‘撕开口子、揭开盖子、挖出根子’。”湖南坚持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同部署、同落实,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倒查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

随着文烈宏犯罪团伙的覆灭,其“保护伞”——湖南省综治办原主任、省公安厅原常务副厅长周符波,长沙市公安局原常务副局长单大勇等人因收受其贿赂,充当其“保护伞”,为他为所欲为大开方便之门,被先后移送司法机关。

湖南省纪委监委推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省委巡视和市县巡察的重要内容来抓,坚持“一案三查”,创新性推行“三必问、六必查”等方法,有效提升破“网”打“伞”的精度与深度。与政法机关建立深挖“保护伞”会商机制,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一律实行优先审批、优先办理、优先使用留置措施。

洞庭湖是湖南人的母亲湖,也是长江中下游的重要生态屏障。然而,一年前,南洞庭下塞湖却是围堤横立,三万亩洞庭湖面沦为“私家湖泊”。私营业主夏顺安在违规承包的湖洲上非法修建矮围,将本是重要湿地生态保护区的下塞湖占为己有,从事非法捕捞养殖、盗采砂石等活动。益阳市委原副秘书长、时任沅江市委书记的邓宗祥不仅没有制止,反而多次收受夏顺安贿赂和红包礼金,为其违法行为提供帮助。

2018年6月该问题曝光后,湖南省委铁拳出击,被私人侵占十多年之久的非法矮围,短短13天即被彻底拆除。与矮围一同被摧毁的,是以夏顺安为首的涉黑犯罪组织。同时,103名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被问责,充当“保护伞”的邓宗祥等公职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问责力度之大,为湖南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之最。

“大伞”要绳之以法,治“小伞”也疏而不漏。截至今年7月底,湖南纪检监察机关针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立案审查调查148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53人,组织处理674人,移送司法机关118人。一批“官伞”“警伞”相继落马,人民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依法扫黑 确保在法治轨道上纵深推进

扫黑除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各方力量资源,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是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坚实基础,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

为此,湖南省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严格把关的意见(试行)》,推动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认定标准、审查意见、诉讼各环节法律监督由省检察院统一把关,同时部署开展“四查七看六调研”活动,强化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严把质量关,全力推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高效运行。如文烈宏涉黑案,公安机关最初移送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28人,常德市检察院经审查后依法认定4人不构成涉黑犯罪,并追诉1人,最终认定组织成员25人。

湖南省高级法院从全省法院遴选19名审判骨干组建扫黑除恶审判专家库,从省级机关和省内外高校聘请17名专家学者组成咨询专家库,在三个刑庭和审监三庭、执行局、立案信访局设置专业合议庭,各中院和有条件的基层法院组建审理涉黑涉恶案件专业合议庭,审判工作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

针对司法标准、法律适用不统一问题,湖南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出台了《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的意见》《关于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并建立办案协作等机制。如针对洞庭湖区非法采砂涉黑涉恶犯罪猖獗但立案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岳阳市各政法机关积极沟通协调,依法查处了该领域涉黑涉恶案件31件。

“湖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视法律程序的价值和作用,切实把好了案件的事实关、程序关、证据关与法律适用关,确保了既打击犯罪,又保障人权。”湖南工商大学教授刘期湘说。

(本报记者 张吟丰)

[责任编辑: 冉剑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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