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现场|“破坏公益的事儿有人管了!”
时间:2019-06-19  作者:岳红革 李晓瑞 赵季萍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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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看重的不是奖金,而是支持检察机关保护公共利益的举措和决心,案子办了,我们参与了,也感到光荣。”三位获奖人异口同声地说。近日,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举行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奖励金发放仪式,向3名举报人发放了奖励金。

“去年4月,我路过唐城墙遗址公园,看到旁边正在建一个钢架结构的贸易市场,和周边环境很不协调,我想这是不是违章建筑,检察机关正在宣传公益诉讼,我一举报果然中了。”举报人沈某说。根据沈某的举报线索,雁塔区检察院经过调查,于2018年7月向该区城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得到该局的积极回应。目前,被非法侵占的城市绿地已恢复原状。在奖励金发放仪式现场,沈某获得了3000元奖励金。

李某因举报曲江新区一餐厨垃圾处理中心未批先建污染周边环境,获得检察机关发放的2000元奖励金。“我没想到检察院行动这么快,经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对该项目重新选址建设。我觉得举报这些线索,意义不在奖金,而是群众身边权益被破坏的事儿有人问、有人管了!”李某说道。

记者了解到,2018年9月,为拓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引导和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公共利益保护,雁塔区检察院出台了《公益诉讼案件举报人奖励办法》,对社会公众实名举报的公益诉讼线索,经检察机关核实采用,将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今后我们还会加大鼓励力度,欢迎各界群众和我们并肩参与社会公益保护。”雁塔区检察院检察长张继锋表示。

(本报记者岳红革 通讯员李晓瑞 赵季萍)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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