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机关厅级单位党组织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培训班让学员收获满满
时间:2019-04-21  作者:史兆琨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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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推进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有机融合

最高检机关厅级单位党组织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培训班让学员收获满满

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厅级单位党组织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培训班4月18日结业。来自最高检机关各厅级单位党组织的51位学员一致表示,为期两天的培训,政治站位高,主题突出,内容丰富,收获满满。

“做有政治思想的‘工匠’要从队伍入手。”17日上午,最高检办公厅党总支书记、主任王松苗以“同频共振工作法,把有意义的事做得有意思”为题进行授课。

最高检第三检察厅专职副书记、二级大检察官张玉梅表示,该课程主题颇具系统性:“涵盖思考原点、实践起点、找到‘燃点’、寻求创新点、站稳制高点、出发新起点等内容,使我充分认识到党建工作的重要性,深刻体会到如何让党建工作具有时代感。”

“检察工作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也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17日下午,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基层建设指导部副部长马从辉就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进行授课。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组织委员、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周石玉认为,课程内容具体翔实,从党支部的组织设置、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组织生活等方面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内容进行了细致讲解。

18日上午,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教育司党支部书记、司长张建为学员生动地讲授了支部党建的思想与方法。他提到的“动车”党建等内容令学员印象深刻。

“进入新时代,加强党组织建设也应及时更新理念,借鉴运用‘动车组’理论,处理好个体和整体的辩证关系,强化协同用力的系统思维,提质基层党组织建设。”最高检第一检察厅专职副书记、二级高级检察官罗强说。

检察日报社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维夷表示,此次培训触发了不少思考,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从四个方面转化培训成果:开展一次需求调研,了解党员的需求;组织一期党务工作培训班,提升党务工作者能力水平;组织一次党建研讨,创新思路方法;制定一份党建工作规划,注重抓好落实。

最高检机关党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显著加强。这期培训班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意见的专门安排,是落实最高检党组和张军检察长把今年作为业务培训年指示要求的具体举措,更是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提高最高检机关各厅级单位党组织党务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的实际行动。

据悉,2月25日,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3月18日,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专门就学习贯彻《意见》发出通知,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提高站位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实际细化措施,明确重点狠抓落实。4月2日,最高检召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了最高检贯彻落实《意见》的实施举措,共提出25条具体举措。

学员们18日下午在集中研讨交流时一致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坚决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扛起政治责任,切实推进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有机融合、深度融合、全面融合,切实提高政治能力和党务工作水平。

(本报全媒体记者 史兆琨)

[责任编辑: 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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