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监督进行时|江苏苏州吴中区:察微析疑追诉一笔漏罪
时间:2019-03-31  作者:卢志坚 张峻琦 陈珍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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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飞虎队”专抢在校学生

苏州吴中:察微析疑追诉一笔漏罪,三人获刑

本报讯(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张峻琦 陈珍)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系列抢劫案时,通过深挖细查,对一笔遗漏的犯罪事实进行追诉。经该院提起公诉,涉案犯罪团伙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7年底,一个名为“飞虎队”的微信群开始“有名”。群成员一旦被人欺负,就会在群里“呼朋唤友”,纠集一众社会闲散人员及其他未成年学生一起“替兄弟出气”。后来,“飞虎队”把目标瞄准涉世未深的未成年学生,刘某等骨干成员确定目标学校后便发布“集结令”,许某(未成年人)、李某(未成年人)等人积极响应,前往苏州各职业院校,以语言威胁、殴打等方式抢劫在校学生财物。

2018年4月至5月,“飞虎队”成员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7月,吴中公安分局将刘某、李某、许某涉嫌抢劫案分案移送至吴中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其余犯罪嫌疑人另案处理。

“这伙人作案时间跨度大,作案地点涉及苏州多个职业院校,可是现在只认定了两次抢劫的犯罪事实,会不会有所遗漏?”办案检察官通过细致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刘某、许某均提到曾在苏州其他区某学校门口伙同李某等六人抢劫学生财物,这些只言片语也得到两名证人的佐证。

办案检察官建议吴中公安分局调取了其他区公安机关收集的相关证据,逐一审查核对,发现多份证人证言印证了这笔抢劫事实,但并未找到被害人的陈述。检察官决定扩大审查范围,与其他区检察院的检察官联系,申请调阅另案处理的几名犯罪嫌疑人的全部证据卷宗,终于发现派出所曾经核实了两名被害人的身份并制作了报案笔录,且均印证刘某等三人参与了抢劫。

至此,隐藏的犯罪浮出水面,指控刘某等三人涉嫌“多次(3次以上)抢劫”的证据链已经形成。2018年8月,吴中区检察院向吴中公安分局发出《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要求补充移送刘某等三人涉嫌抢劫的犯罪事实。9月21日,吴中公安分局补充移送审查起诉。在证据复核中,刘某等三人均对这笔追诉的抢劫事实供认不讳。10月18日,该院以刘某等三人涉嫌多次抢劫向法院提起公诉。12月20日,法院一审认定了检察机关的追诉事实,刘某因“多次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许某、李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该院坚持惩罚与矫治并重,对被判刑的未成年人开展有针对性的矫治教育。日前,该院未检部门检察官赶往看守所,安排在押人员许某和父亲亲情会见,帮助父子二人消除隔阂,促使其早日回归社会。

[责任编辑: 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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