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打好“组合拳”服务龙江振兴发展
时间:2019-03-07  作者:郭璐璐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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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做客“新时代四大检察”网络访谈——

打好“组合拳”服务龙江振兴发展

高继明

坚持不懈服务全面振兴发展,依法严惩刑事犯罪,优化诉讼监督布局……3月6日,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在做客“新时代四大检察”网络访谈时,介绍了该省检察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优化诉讼监督布局以及推进公益诉讼等方面的情况。

打好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

检察机关如何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发挥作用?高继明表示,作为优化营商新环境的一支重要力量,该省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充分释放法律监督效能,努力提升法律监督品质,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狠下功夫,推出一批新举措,打出一套“组合拳”。

“我们坚持依法严惩各类严重暴力犯罪,促进建设平安稳定社会环境。”高继明介绍,全省检察机关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在深入推进平安龙江建设、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

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促进建设公平正义法治环境。“我们紧盯破坏市场环境的犯罪活动,依法办理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有力维护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高继明说。

在涉企积案集中清理和涉企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方面,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加大服务力度,去年共出台便民利企服务措施359项,清理涉企积案98件,解决涉企矛盾纠纷23件,为企业解决困难170件。

高继明表示,下一步该省检察机关将继续推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各项措施落地落实,在严惩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同时,强化产权司法保护,审慎办理涉企案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优化诉讼监督布局

“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不断优化诉讼监督布局,全面加强人权司法保障。”高继明说。

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提升检察办案质量是关键。数据显示:2018年该省检察机关督促公安机关撤案203件;对不构成犯罪的不批捕248人、不起诉83人;对证据不足的不批捕2406人、不起诉262人;提出刑事抗诉125件。针对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突出问题,去年监督立案378件,纠正漏捕350人、纠正漏诉381人,对16件量刑畸轻案件提出抗诉并获改判。

“我们也注重强化‘大墙内外’监督。”高继明表示,该省检察机关去年积极开展监狱巡回检察试点,依法监督纠正6个方面472个问题。在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中,监督纠正超期羁押116件,纠正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案件90件,提出检察建议被采纳179件。

谈及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高继明列出一组数据:该省检察机关办结民事行政裁判监督案件2281件,提出抗诉20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89件,提出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660件。

公益诉讼变“独角戏”为“大合唱”

在公益诉讼方面,该省检察机关紧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问题,得到社会各界认可和支持,已变最初的“独角戏”为“大合唱”。

“我们注重积极拓宽生态领域公益诉讼路径。”高继明说,检察机关去年通过提起公益诉讼,督促恢复被污染、破坏的耕地、林地、湿地、草原,补植林木,监督清除生活垃圾和固体废弃物。积极创新公益诉讼方式,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医疗废物清理以及水源地保护等专项活动,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切的食药安全问题。

在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的大背景下,该省检察机关开展小煤矿关闭整治公益保护法律监督工作。历时三个月,对鸡西、双鸭山、七台河、鹤岗“四煤城”年生产能力15万吨以下的387个小煤矿进行全覆盖专项调查,形成问题调查卷宗652册,对违法违纪线索,依法移送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涉及“四煤城”有关政府部门的6件损害公益典型案件立案调查,并以公开宣告形式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我们将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助力打好原生态、蓝天、碧水、净土、美丽乡村‘五场保卫战’,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高继明表示。

(本报见习记者郭璐璐)

[责任编辑: 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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