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检察新作为|理念更新:与时代同频共振 书写检察新篇章
时间:2019-03-02  作者:徐盈雁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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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念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理念转变至关重要。2018年,在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发展变化更加深刻的历史背景下,新一届最高检党组明确提出“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将其具体细化为一系列思路举措。一年来,检察机关思想理念持续更新,检察队伍精气神不断提升,检察制度自信进一步增强,人民检察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奋力向前推进。

“十二字”总体要求,吹响新时代检察工作进军号

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最高检“领回”议案、建议和提案173件。相比往届会议,2018年代表委员提出的涉及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的议案、建议和提案要多,表明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更加关心关注检察工作,对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寄予了很高期望。

如何回应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望?新一届最高检党组在2018年3月27日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明确提出了“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

2018年4月18日,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与湖北省三级检察院检察干警座谈时,对“十二字”总体要求进行了深刻阐释——在新时代,检察工作、检察事业要有新发展,最根本的就是要讲政治。各级检察机关必须把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体落实到检察工作中;所谓顾大局,就是凡事不能只站在自己立场角度谈工作,要充分运用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所谓谋发展,就是包括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都要着眼于检察事业发展,最根本的是办案;所谓重自强,就是要建设适应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要求的检察队伍,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要求,提高检察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提升专业能力、专业素质,培育专业精神。

“‘十二字’总体要求为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厘清了任务书、画出了路线图,对我们起到了稳神定气、催征启程的重要作用。”湖北省远安县检察院检察长吴俊峰的话语道出了全国检察干警的共同心声。

直面“三个不平衡”,理清发展新理念

2018年7月26日,大检察官研讨班在广东深圳召开。这是新一届最高检党组首次召集全国省级检察院大检察官齐聚一堂、共谋发展的一次重要会议,既牵动着全国检察干警的心,也吸引着来自社会各界的目光。

“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新的时代坐标”,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张军检察长明确提出了检察工作新的时代坐标——这就是:新时代检察工作所处的历史方位和大的背景。而这个历史方位首先就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战略判断。

在这次研讨班上,最高检针对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后,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明确指出要逐步解决过去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三个不平衡”问题——刑事检察与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问题;刑事检察中公诉部门的工作与侦查监督部门、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上级院的领导指导能力与基层院办案工作的实际需求不适应的问题。

如何破解“三个不平衡”,大检察官研讨班给出了答案——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切入点、突破口,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突出专业化建设,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重新组建专业化刑事办案机构,统一履行相关职能。设立专门的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机构或办案组。

2019年1月3日,国务院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张军检察长在发布会上介绍了最高检改革内设机构有关情况。发布会透露,最高检把内设机构改革重点放在检察业务部门,重新调整组建了10个检察厅。这次机构改革的一个鲜明特征是,把检察机关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进行了整体布局调整,使得检察工作的一些新的理念随着改革的深入日渐清晰、丰富起来——

“转隶就是转机”,要把转隶形成的空前挑战变成做实做强法律监督的难得机遇;

正确认识监督与办案的辩证统一关系,把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责贯穿于检察办案中,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

与其他执法司法部门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分工负责、各尽其责;

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共同努力,形成合力,赢得人民群众的满意和信赖;

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坚持以上率下、以上促下,领导干部带头办案……

就在今年2月26日召开的最高检新闻发布会上,作为监督者的山东省宁阳县检察院检察长尚晓兵和作为被监督者的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李兆新一起坐到了发布席上,共同讲述一份检察建议的故事,生动诠释了“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

发布会上,李兆新的一番话令人印象深刻:“宁阳县检察院就东庄镇崔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向我局公开送达检察建议,可以说是给我局执法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既转变提升了执法理念,又强化了耕地保护责任,记忆犹新、影响深远!”

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随着内设机构改革的深入推进,今年1月17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再次释放出新的内容:2019年检察工作将遵循落实、稳进、提升的总基调,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对刑事检察工作,最高检要求“做优”,突出专业化——一类刑事检察业务,由一个机构、一个办案组、一个主办检察官办到底;同一案件的批捕、起诉,由同一名检察官负责到底。通过完善办案机制,把捕诉一体在办案质量和效率方面的优势发挥出来。

对民事检察工作,最高检要求“做强”,在“深”字上做文章——以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为契机,进一步拓宽思路、积极作为,将民事检察工作做得更实更富成效。

对行政检察工作,最高检要求“做实”——围绕行政诉讼监督展开,做到精准,抓好典型性、引领性案件的监督,做一件成一件、成一件影响一片。多与审判机关、行政机关沟通,争取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最高检要求“做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最高检和省级院将认真总结,把握规律、发现问题、加强指导,与法院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强衔接,完善顶层设计。

新理念引领新思路,新思路开创新局面。在2月21日最高检举行的全国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座谈会上,12名全国人大代表和7位法学专家充分肯定了2018年检察工作。大家认为,过去一年,检察机关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切入点,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法律监督措施有章法、有力度、有创新,为服务党和国家大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重要贡献,检察公信力明显提高。

(本报全媒体记者徐盈雁)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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