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录|宋志然:“父亲用旧照片保存我纯净的过去”
时间:2019-02-26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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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悔人:宋志然

●原任职务: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大纵湖旅游经济区规划建设部副主任

●触犯罪名:受贿罪、滥用职权罪

●判决结果:2018年6月26日,盐都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宋志然有期徒刑三年零四个月;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犯罪事实:2012年8月至2017年5月,宋志然利用担任大纵湖旅游经济区规划建设部副主任等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合计37万余元;在担任大纵湖湿地旅游度假经济区工作人员、规划建设部副主任期间,负责大纵湖湿地旅游度假经济区政府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招标等工作,违法私自将应由工程项目办保管的标书交由他人篡改已中标文件中的投保报价单,并在工程结算时予以签字认可,造成国家资金损失158万余元。

2012年,随着盐城大纵湖旅游经济区新一轮旅游开发的启动,盐城市盐都区专门成立了大纵湖旅游经济区项目办,我被调到项目办工作。项目办实施的第一个项目是大纵湖影视城,我到项目办不久,就成了该项目的现场负责人。经过一年勤奋艰苦的工作,影视城建成并顺利完成第一部电视剧的拍摄。虽然项目办工作任务重、专业人员少,平时没有假期,经常加班加点,但我对待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勇于承担重任,曾连续5年被评为“大纵湖旅游经济区建设标兵”。

随着负责的项目越来越多,我手中的权力也越来越大。2012年8月的一天,在大纵湖影视城项目上,我第一次收受了贵重物品。那天下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徐某来到我办公室,将一个苹果手机提袋放到我办公桌上,对我说:“你手机旧了,今天给你带了个新的,你先换上。”当时我也说不需要,可他说完话已经走出门了。手机拿回家后我一直忐忑不安,这部手机的价值已经超出我一个月工资了。我曾经也想退掉,但又一想,这又不是钱和卡,不会有事的,何况施工老板挣的是大钱,我收点他们的礼他们也不会说,况且又不是我主动向他们索要的,最后还是贪婪战胜了理性。

有了这次思想认识上的转变,我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偏差。从那以后,我已从老板平时送我土特产、烟酒时的半推半就转变为现金、购物卡都一一笑纳。

2014年,我负责大纵湖切滩填土工程项目,负责施工的贾某找到我提出要改标书,这样一个想都不要想就该严词拒绝的违法事项,我竟然也敢帮助贾某搞暗箱操作。我作为一名项目办负责人,不可能不知道标书是绝对不能篡改的。我为什么没有坚持住原则?原因很简单,在贾某提出改标书的前不久,我将购买的商品房全权交由贾某负责装修,改标书被举报后,我才将7.5万元装修余款给贾某以逃避法律的制裁。

我犯了错误,对不起组织的培养。组织让我在项目办这样重要的岗位上负责了6年,我却辜负了组织的信任,以权谋私,让组织形象受损。我对不起自己的妻儿。因为忙于工作,家庭的事情都交给了妻子。对于儿子,我没有给他做一个好的榜样,还在他心灵深处留下了难以磨灭的阴影。我最对不起父母。母亲曾跟我说:“儿子,我们家4个人拿工资,日子能过呢,你在项目上不能收人家钱啊。”母亲的教导现在还记忆犹新,我却没有听进去。父亲听说组织上调查我的事,特地让我到他的住所,拿出我小时候的照片,照片全部是黑白的。父亲说:“这些老照片旧了,不好保存,我拿去塑封过了。”他让我看看,但其他话什么也没说,但我知道那段时间父亲的心思和担心,他保存的照片,是我纯净的过去。我心里酸酸的,这件事一定让他们伤透了心。我欲哭无泪,心如刀绞,悔恨不已!

(曹大军 张维华/整理)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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