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
时间:2019-02-21  作者:于潇 郭璐璐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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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北京2月20日电(记者于潇 见习记者郭璐璐)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毒品犯罪……从管辖罪名上看,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主要负责重大刑事犯罪检察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新时代重大刑事犯罪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2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副厅长侯亚辉在做客“新时代四大检察”网络访谈时表示。

“检察机关切实履行相关检察职能,坚决捍卫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国家政治安全。”侯亚辉说,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检察机关将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离不开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推进落实政治安全协调机制等各项工作机制、制度,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法院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对疑难案件专案进行会商和指导,依法严惩网络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类犯罪,净化网络政治空间。

“我们积极参加严打暴恐专项行动,对暴恐犯罪始终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坚决遏制暴力恐怖活动多发频发势头,依法从快批捕起诉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的犯罪分子。”侯亚辉表示,检察机关坚持依法严惩暴力恐怖犯罪,对于重大暴恐案件,检察机关会第一时间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确保打击效果。

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往往影响恶劣。据侯亚辉介绍,下一步检察机关将重点打击以下三类犯罪:一是依法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犯罪活动;二是依法惩治安全生产领域犯罪,尤其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危害安全生产的犯罪,预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坚决惩治妨害安全驾驶犯罪,维护公共交通安全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悲剧重演。

[责任编辑: 刘家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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