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过年的外地社矫人员为何迟迟未归
绍兴上虞:依法监督规范社矫管理工作
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吴闻哲)“我真的是太不应该了,这次违规对我来说也是个教训,我今后一定引以为戒,好好改造!”日前,正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进行社区服刑的符美(化名)诚恳地向司法局工作人员和检察官检讨着。
2019年春节期间,上虞区司法局审批通过了7名服从管理、服刑态度较好的外地籍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回家过年,每名服刑人员都被戴上一个电子定位手环,符美便是其中之一。上虞区检察院专门派员对电子定位手环的管理与使用进行监督,并向服刑人员强调,若出现超规定区域活动、强拆手环等行为,将会第一时间报警。春节期间,上虞区检察院检察官与司法局密切配合,对7名服刑人员的返乡轨迹、活动范围等实时监控。
2月11日上午,一个异常情况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检察官通过监控系统查询发现,原本应当于2月10日24点前返回报到的符美仍迟迟未归,她的手环定位在山东省内,于是,立即督促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联系符美,责令她迅速返回。经提醒,符美加快了行程,于2月12日凌晨2时赶回了上虞。
符美对检察官说,自己在返回前未及时出发,而且在服务区休息时间过长,从而耽误了行程。目前,上虞区司法局已对符美作出警告处分,检察官也对她进行了批评教育。
“佩戴电子定位手环,就相当于为回家过年的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划定了‘电子围栏’,也使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精细化。”上虞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负责人介绍说,这也体现了保障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的温暖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