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检察召开发布会: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716件1011人
时间:2018-12-28  作者:  来源:重庆检事儿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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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重庆市检察院召开以“莎姐新时代,重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发布重庆市检察机关2018年度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

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018年1月—11月,重庆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577件723人,受理审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716件1011人。2018年,共向48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为90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干预和疏导,联合民政、妇联等部门为13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金。

对近三年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校园性侵案件情况进行全面调研,促进市教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学校保护工作的意见》,推动建立严格的教职员工从业禁止工作机制、招录准入机制和新生入学开设预防性侵法治必修课制度等。

办准办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2018年1月—11月,全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511人,同比下降4.4%,不批捕341人,不捕率39.56%,比2017年上升0.14个百分点,不起诉190人,不诉率16.71%,比2017年上升3.52个百分点。未成年犯罪案件整体呈现出“受案数下降、不捕率和不起诉率上升”的“一降两升”的特点。

重庆市检察院持续推动各级基层院合理设置独立的未检工作机构或专门办案组,全市未检独立机构上升到27个,占比61.36%。建立涉罪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1340 名未委托辩护人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全部实行法律援助;建成了以教师、共青团妇联干部等为主体共1000余人的合适成年人库。全市检察机关讯问涉罪未成年人时,合适成年人到场439人次;自行和委托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会调查1382人次;在不妨碍查清事实和相关案件审理的情况下,对95件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案起诉,减少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消极影响;对相关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105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积极开展案中全程帮教。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启动内部案件审核、综合考察、讨论决定三大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帮教,贯穿整个办案过程并延续于结案之后。2018年共开展不捕不诉帮教207人(次)。 2018年,重庆检察机关集中开展“莎姐大回访,送法进千家”活动,对近三年来不捕、不诉并开展挽救帮教的575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回访,有针对性地开展行为矫治、心理疏导、法治教育等帮教活动。回访发现,81.5%的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顾社会,其中339人就业,94人回归校园。

探索开展涉未刑事执行及民事行政监督试点,加强对困境儿童的监护干预和司法保护

2018年,重庆检察机关共办理民事家事监督案件30件30人。针对校园周边销售有质量问题的“五毛食品”、向学生出售香烟现象突出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发出19份检察建议。积极开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9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变更了强制措施;向羁押场所管理部门和社区矫正部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及检察建议15份。

开展大普法实施大联动,最大限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重庆市检察院在全市45个院设立“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在416名莎姐检察官和1000名莎姐志愿者的基础上,2018年又吸纳多名专业司法社工、老师加入“莎姐”队伍。

重庆市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带头担任法治副校长,讲授法治课。在他的带动下,全市5个分院、38个基层院检察长到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设立检察长校园法治讲堂。

2018年以来,共开展“莎姐”进校园416场,覆盖学校1498所,受教育师生21万余人。开展普法进社区118场,覆盖社区131个,受众2.7万人。 组织50名司法社工、32名心理咨询师、137名检察官、95名志愿者组成41个法治驿站,深入100个乡村开展“‘莎姐’法治驿站进乡村”活动,开展帮教105次,进行心理疏导63次,上法治课73次。

创建独具特色的创新实践基地,评选出8个“创新实践基地”和10个“创新培育基地”,初步搭建由各地团委、妇联、医院、民政等部门共同参与的“一中心、两基地、三机制、一平台”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与犯罪预防体系。推行“青春再出发涉案未成年人帮教与维权”公益项目,解决全市社会支持体系基础差,政府购买服务薄弱的难题。目前,项目范围扩大到3个检察分院和26个区县检察院,已吸纳28个社工组织加入。

(图片:江泳)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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