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一线|山东邹城:打造“检民同心”的服务示范基地
时间:2018-12-12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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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岗

连线嘉宾:山东省邹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岗

连线记者:本报记者 李娜

新闻背景:位于孟子故里的山东省邹城市检察院,践行“立检为公、司法为民”宗旨,以打造检察服务示范基地为抓手,用心做好检察机关“服务为民”大文章。

记者:检察机关服务群众工作有很多方面,你们建立检察服务示范基地是如何考虑的?

王岗: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指出,要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我院作为基层检察院,结合地域特色打造服务型检察院,提供更优质的检察服务。经过多次的实地调研,并与镇村、社区党员干部和群众座谈交流,确定了在邹城市城前镇越峰村、山东荣信集团公司、钢山街道后八村(鑫琦集团)分别建立检察服务示范基地,并确定了以打造服务型检察院为目标,以提供优质检察服务产品为统领,以群众满意为根本,以创建“检察服务示范基地”为依托,充分发挥基地带动、发散、延伸功能,实现“基地+”模式发展的工作思路。

记者:检察服务示范基地的主要工作有哪些?

王岗:我们所建立的三个检察服务示范基地所在地分别是作为扶贫基地的城前镇越峰村、作为城中村和集体企业典型的后八村(鑫琦集团)、作为大型企业代表的山东荣信集团公司,在各个领域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检察服务示范基地整合公诉、侦监、民行、执检、控申等多部门资源,联合开展接访、法律服务工作,将检察监督和服务端口前移,实行“集中接待、集中处理”的办理模式,包括法律咨询、普法、涉法涉诉信访等,为广大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记者:该基地建成后都做了哪些工作?

王岗:我院党组将基地作为服务村集体、企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的一个重要载体。一方面,积极与越峰村、后八村、荣信集团、鑫琦集团进行对接,为两个村集体和荣信集团、鑫琦集团的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特别是对企业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提供法律意见,帮助企业合法经营、规避风险,加强内控能力建设。另一方面,采取接待来访、上门走访、集中宣传等形式,积极开展不同形式的检察普法,引导广大群众的学法守法意识不断增强。基地成立以来,累计接待来访群众25件次46人,走访群众300余人次,提供法律咨询39次,真正实现了“零距离”服务。

记者:在老年人维权工作方面,基地都做了哪些工作?

王岗:老年人法律维权问题在广大群众中的关注度越来越高。我院高度重视老年人维权工作,根据群众普遍反映的家庭邻里纠纷、理财诈骗陷阱等法律问题,以及农村留守老人的现实困境,我们定期举行法律知识讲座,以典型的案例,引导老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邀请卫生部门开办健康知识讲座,普及老年病预防等保健常识。我院先后被评为山东省、济宁市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

记者:通过建立检察服务示范基地,对你院的工作有什么促进作用?

王岗:检察服务示范基地既是我院打造服务型检察院的一个窗口,也是一个缩影。一方面,让公诉、侦监、执检、民行、控申等各个部门参与进来,全面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的纵深发展;另一方面,与广大群众的联系更加紧密、更加牢固,检民、检企鱼水情深,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攀升。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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