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守好深圳的“根”和“魂”
时间:2018-12-10  作者:单鸽 甘晓辉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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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起改革开放,人们就会联想到深圳;一提起深圳,人们就会联想到“改革”与“创新”,这是深圳立市发展的“根”和“魂”。一直以来,深圳市检察机关在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等方面都是敢为人先,积极走在前列。

十一月的深圳,热气还没有消散,在这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也开展的如火如荼。11月24日,正义网邀请到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林雄,请他来谈谈深圳市检察机关如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守护好深圳市发展的“根”和“魂”。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林雄

正义网:深圳因改革而生,因创新而强,可以说,改革创新是深圳的立市之本、发展之机、活力之源。检察工作也不能固步自封。林检,在您看来,如何将改革创新的精神融入到检察工作的发展中?

林雄:改革创新是深圳的根和魂。40年来,深圳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特区精神,结合特区与检察工作实际,进行了许多有益尝试和探索。1988年成立全国首家经济罪案举报中心,2006年率先在全国进行案件管理机制改革,侦查活动监督平台作为“广东经验”推广至全国……

深圳检察机关的工作要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正确把握特区发展战略新定位,与特区改革发展同频共振,勇当尖兵、争创标杆、发挥示范,才能为深圳建设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贡献更多更优的检察智慧和力量。

正义网:新形势新要求需要新理念。今年7月,2018年大检察官研讨班在深圳召开,释放了创新发展的新信号,贯彻新理念,就要把新理念转化为具体的检察实践。对此,我们又该怎么做?深圳市检察工作又将经历怎样的变革和发展?

林雄:今年7月,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和大检察官研讨班先后在深圳召开。会议以问题为导向,提出了很多新理念、新做法,指明了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方向。

深圳市检察机关着力从统一思想认识、深化司法改革、服务保障大局、提升监督质效、强化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下功夫,推进会议的重要精神和部署落地见效。重点对会议提出的“监督理念”“公益诉讼”“内设机构改革”等问题加强研究,力争在统一思想、提振精神上见成效。加大对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的探索力度,力争在推动检察工作平衡充分全面发展上见成效。把握检察工作服从服务顺应大局的要求,找准司法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坚持把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必须服从服务顺应大局作为重要遵循。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突出主责主业,下大力气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全面加强公益诉讼工作,解决好法律监督的薄弱环节。把握新时代过硬队伍建设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队伍素质的不足、短板和弱项。

正义网:结合办案的实际,深圳市检察机关在依法促进和保障科技创新方面面临着怎样的难题?如何破解这些难题?知识产权保护涉及行政执法、民事、刑事等领域,深圳市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如何保证彼此有效衔接?

林雄:知识产权是科技创新的动力源泉。2017年深圳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超过2万件,占全国的43%,连续14年位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深圳来说具有更加迫切的现实意义。而我们也必须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全局性问题,需要行政部门、司法机关的通力协作才能实现保护效能的最大化。

目前来看,我们在实践中还存在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滞后于实践发展需求,部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立案门槛较高,立案难、取证难、定罪难,知识产权工作合力还不够,对相关犯罪数额认定标准不一、法律适用不统一等问题。

深圳检察机关结合实际,在强化知识产权司法办案的同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络,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推动落实深圳市委“实施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

我们积极参加了深圳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协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增强工作合力,并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工作平台作用,全面跟踪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移送、立案、批捕、起诉和审判情况,做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今年深圳市检察院还联合深圳市中院、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围绕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疑难争议问题进行座谈研讨,并就侵犯商标权刑事案件中侵权产品网络销售数额认定、侵权产品价格认定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形成初步意见,逐步推进司法标准统一。

我们还多次联合市知识产权局、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市中院等部门主动进企业服务,加强知识产权法律宣讲,提高企业防范意识,把风险防控在前。2017年12月、2018年4月,深圳市检察院联合深圳市中院、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等部门一线办案骨干深入华为公司、腾讯公司,组织开展案例剖析沙龙、经验交流座谈会等,结合司法办案实践,点对点、面对面的解答企业法律问题。

2017年5月4日,林雄带队走访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正义网:您刚刚提到,深圳市检察院联合市科创委、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员会签订并印发了《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工作方案》,为什么要特地出台这样一个方案?方案出台后,对检察工作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林雄:2016年,深圳市检察院多次与市科创委座谈,并专门听取了部分科研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代表的意见建议,旨在深入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部署,落实最高检《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意见》,助力深圳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打造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

同时,为了更好地落实最高检、广东省检察院意见和深圳市委的批示精神,市检察院和市科创委、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三家单位密切联动,反复研究,最终共同制定了《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工作方案》。

可以说,这份工作方案的出台增强了工作合力,通过成立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联络工作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案件信息专报制度等,共同为深圳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在签约仪式上,我们还公开向社会承诺,对涉及科技企业、科研单位及人士的案件,在检察环节做到正确区分“五个界限”,严格做到“四个慎重”“三个从宽”“二个不定罪”和“一个禁止”,为检察人员办理相关案件明确了指引,也为企业进行科技创新活动撑起了司法“保护伞”。

正义网:下一步,深圳市检察机关将采取哪些举措,继续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为深圳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林雄:11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强调要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走向更加广阔舞台。最高检党组会传达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时强调要为民营经济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接下来,深圳市检察机关将贯彻落实中央、最高检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民营企业发展的精神,结合深圳非公有制企业占全市企业总数的95%以上的情况,把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紧密结合,以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为重要切入点和突破口,进一步加大《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工作方案》的落实力度,牢固树立慎刑慎罚、平等保护理念,依法保障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

我们还将及时梳理发布一批保障科技创新、纠正损害创新主体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强化办案指引;加强对新刑诉法的适用,依法打击司法人员徇私枉法等损害创新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守住司法保护底线;加大对侵害创新主体申诉案件办理力度,以办案促保护,不断增强创新主体司法安全预期,为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文稿统筹:单鸽 甘晓辉)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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