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监督案件追踪|湖南长沙岳麓区:发现签名造假 再审检察建议依法监督获法院采纳
时间:2018-11-27  作者:张吟丰 瞿玉成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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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蹊跷签名让他成了“老赖”

长沙岳麓:发现签名造假,再审检察建议依法监督获法院采纳

本报讯(记者张吟丰 通讯员瞿玉成)一名普通公司职员,平日里上千元的开销都需要再三考量,却莫名背负了140万元债务,导致买不了机票、坐不了高铁,名列“失信者黑名单”。这位走投无路的男子向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经该院依法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近日作出再审判决,撤销翁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判决结果。

事情要从2016年说起。翁某是湖南省岳阳市某单位的一名普通职员,当年11月,他收到一份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向湖南长沙某科技公司支付140余万元的款项。

莫名摊上百万债务,翁某赶紧前往原审法院长沙市岳麓区法院查询,才得知自己2015年9月被该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担保责任。

在法院,他看到了案件判决书上载明,李氏父子在湖南长沙某科技公司借款购买了一台设备,翁某是他们的担保人。父子俩无力偿还借款,被该公司起诉,翁某负有连带责任。由于原审诉讼过程中,法院未能找到翁某,经公告送达,最后缺席判决翁某对李氏父子所欠租金、违约金、罚息等共计140余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的核心证据是还款协议上有“翁某”签字。

翁某不服,他先后提出执行异议、申请再审等,但因为提不出新的证据,均未能获得支持。

2017年12月29日,为官司奔波了一年有余的翁某前往岳麓区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请求检察机关还自己清白。

2018年1月2日,岳麓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在审查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该案涉及的众人纷纷“失联”,李氏父子联系不上,该股份有限公司当年签署协议的经办人亦已离职。

经多方核查,承办人辗转联系上了李氏父子,对证据及事实进行全面核实。同时,针对案件焦点问题——签名,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笔迹鉴定。经鉴定,还款协议上翁某的签名确非其本人书写。

至此,真相浮出水面,原来2010年下半年,翁某曾与李某等人合伙以融资租赁的方式从该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设备一台,并登记在翁某名下。大约四五个月后,由于合伙人员太多、利润微薄,翁某等人经商议决定退出合伙,设备归李某单独所有。

随后,李某以儿子的名义与该公司就同一台设备重新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不过,受市场低迷、业务下滑的影响,父子俩无法按约支付融资租赁款。2013年12月,父子俩又与该公司签订了回购协议。根据协议,剔除回购款后,两人还需支付租金、罚息、违约金等140余万元。

由于涉案设备一直登记在翁某名下并未变动,前述协议书上“担保人”一栏被他人随意写上了翁某的名字,而当时他并不在现场,且对回购一事毫不知情。2015年9月,因李氏父子未按协议支付款项,该公司将李氏父子连同翁某一并起诉到了法院。这才有了最开始的“天降”债务。

2018年4月9日,岳麓区检察院在掌握证据、厘清事实的基础上向法院发出了再审检察建议。前不久法院作出再审判决,全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撤销了翁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判决结果。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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