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邀请四川团台湾团全国人大代表视察福建检察工作
时间:2018-11-20  作者:张仁平 贺华锋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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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仁平 通讯员贺华锋)11月12日至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邀请四川团、台湾团的16位全国人大代表深入福建省检察机关,围绕生态检察和涉台检察等工作开展为期5天的视察。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黄琪玉在福州会见代表。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漳州市委书记檀云坤在漳州会见代表并陪同视察。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霍敏参加相关视察并听取意见反馈。

在福建省检察院听取检察工作情况汇报后,代表们辗转闽东南,上海岛、入深山、进村居、访企业、看现场、问情况,先后对平潭综合实验区、泉州市和漳州市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权益、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等工作开展深入视察,高度评价福建检察机关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工作务实,富有创新,特色鲜明,其经验成效令人“眼前一亮”,印象深刻。

在生态检察工作方面,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党组书记陈光志等代表认为,最高检邀请和组织全国人大代表视察福建检察工作,方式好,选题准,亮点多,效果好,特别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领导重视认识到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善于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少经验做法可复制可推广。

在涉台检察工作方面,台盟中央常委、江苏省台联会长邹振球等代表认为,福建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对台先行先试政策优势,加强两岸司法互助和检察实务交流,在全国率先出台依法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权益“18条意见”,展现出检察责任担当,贡献了检察智慧。此外,代表们对福建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发展、打造特色检察展示平台的创新举措印象深刻,建议总结经验推广成果,分享优质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

陪同视察的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表示,最高检十分重视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这次专题视察,是加强与改进检察工作,自觉接受代表监督的重要举措,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最高检和福建省检察院都将认真研究和落实,希望代表们继续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

福建检察新媒体对此次视察活动全程进行微博专题实时报道,受到广泛关注。截至发稿时,微博专题阅读量达68万人次。

参加这次视察的16位全国人大代表分别是:陈光志、王安兰、刘忠、陈张铭、李树林、余绍容、罗良娟、赵辉、赵思学、查玉春、魏琴、邹振球、张雄、林青、梁志强、曾力群。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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