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亮点|吉林长春宽城区:“类案专办”探索专业化办案新模式
时间:2018-10-31  作者:于贺 孟兰星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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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起危险驾驶案15日内办结

长春宽城:“类案专办”探索专业化办案新模式

本报讯(记者于贺 通讯员孟兰星)“法院一次开庭,集中审理14起危险驾驶案件,仅用一个多小时就完成了全部审理工作,案件均在15日内办结……”近日,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检察院主办检察官张晓向记者介绍该院“类案专办”办案模式的优势。

今年以来,宽城区检察院刑事案件数量上升,如何从源头上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办案质量?该院决定以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的危险驾驶类案件为突破口,对类案进行集中办理。类案集中办理时,公诉人在庭审过程中简化举证、简化讯问、简单发表公诉意见,极大提高了庭审效率。一次庭审中,张晓和员额检察官王丹妹带领各自公诉团队,分为两组同时出庭支持公诉,法庭仅用一个多小时就完成了14起案件的审理工作。法院当庭对14起危险驾驶案件的15名被告人集中宣判,分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至拘役五个月不等的刑罚,各并处2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罚金。这14件危险驾驶案件均在15日内办结,取得了又好又快的办案效果。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院按照吉林省检察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的改革精神,与该区法院联合签署了《关于检察官适用独任制办理审查起诉案件出庭环节适当简化程序的实施意见》,并采取三项具体措施推动“类案专办”,即组织专人办理专项案件,如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危险驾驶类案件,由专业能力突出的检察官进行专门办理;坚持“三个集中”,集中阅卷、集中提审、集中起诉,推行简易案件相对集中办理;建立合作机制,与法院就简易案件集中审理工作建立合作机制,协商集中开庭时间、数量,并指派多组公诉人同时参加庭审,保证庭审顺利完成。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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