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进行时|山东沂源: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追回2600万
时间:2018-10-28  作者:宋文伟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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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宋文伟)日前,山东省沂源县检察院收到该县人防办回复,12家工程建设公司拖欠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2600余万元已全部追缴到位。至此,沂源县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进行监督的拖欠人防易地建设费系列案件告一段落。

今年以来,该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有多家建设单位在承建工程过程中,未依法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经调查,2011年以来,沂源县宏盛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山东巨鑫机械有限公司等12家工程建设单位,在未按照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情况下,既未办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手续,也未依法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据此,该院及时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人防部门发出追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县人防部门高度重视,依法向欠缴企业发出催缴通知书。同时,为进一步督促欠缴单位及时缴纳人防费用,沂源县检察院与人防部门联合成立工作小组,研究制定催缴措施,由人防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对12家建设单位依法进行催缴。

截至目前,已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2600余万元,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 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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