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故事]一声“舅舅”泯仇怨
时间:2018-10-19  作者:张吟丰 刘亮 罗兰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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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着舅甥俩一起离开的背影,杨继平如释重负,不仅仅因为案件办完可以松口气了,而是看到先前势同水火的两家人,在相互怨恨了十几年后,终于有望和和气气地走到一起——

一声“舅舅”泯仇怨

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杨继平

“公诉是天大的事,丝毫马虎不得!”谈到公诉工作,湖南省株洲市检察院“老检察”杨继平一脸严肃。在他37年的检察工作生涯中,办理的重大疑难案件已无法一一细说,但有一宗案件在他心里一直挥之不去。

案犯落网

这是一桩因家庭矛盾引发的血案。时间回到1997年。龙某与本市女孩帅某接触时间不长后即结为夫妻,但因双方性格不合,夫妻双方经常因为家庭琐事争吵、打架,婚后家庭生活很不和谐,两人的积怨不断增多。

1998年10月的一天,龙某和帅某又因生活小事发生口角,被帅某言语激怒后,昏了头的龙某竟用家中的一根铁棍击打帅某头部,并从厨房拿出菜刀,杀死帅某。事后,十分害怕的龙某用家中的被子将帅某尸体包好,将其丢弃在自家后山一个废弃的矿洞里,然后外逃。公安机关对其追捕多年未果。

时间来到2011年12月。公安机关在一次清网行动中,将隐藏多年的龙某从海南抓获归案,经过侦查核实后,决定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因时间紧迫,案件重大,案情复杂,涉案当事人亲属及当地群众关注度高,株洲市检察院决定选派经验丰富、办案稳重的杨继平作为主诉检察官承办此案。

归案后,龙某如实供述了当年杀死妻子帅某的详细过程。杨继平心里不免舒了一口气,“这么大的一件案子,也没有传说中的那么‘悬’嘛。”

但随着案件证据审查的不断深入,案件办理难度很快提升。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有了,但证据链并不乐观,不少关键证据的缺失,让杨继平之前放下来的心越提越紧。不过,这也重新激起了他的“斗志”。

杨继平不无感慨地说,作为办案人,有时候心情很矛盾,一方面希望承办的案件简洁明了,能快结快审,但这种案件往往留不下什么印象,不能提高办案水平;另一方面,又希望遇到复杂难办的案件,这种案件会让办案人费尽心机,精疲力竭,但是办理完这种案件后,承办人的办案水平会得到很大提高,甚至多年后都会带来无尽的回味。龙某故意杀人案正好属于这种“难啃”的案子。

证据链断裂

在龙某的供述中,他对自己杀害帅某的原因和经过供述得比较清楚。证人证言中,有村民证实,案发当天凌晨听到了龙某、帅某在家里争吵和打斗的声音;也有村民表示,看到龙某经过自家的窗户外出;还有龙某搭乘别人的车去集市后外逃的线索。同时,龙某亲属证实,事发当天龙某曾告诉亲属自己“搞死了”帅某,并交代亲属代为照看孩子。其他证据方面,有龙某离别前写给父母、兄弟的信,信中陈述了杀死帅某的原因和身后事的嘱托;有公安部门接到报案后,提取带血铁棍、菜刀的笔录;有龙某杀人后抛尸现场及尸体的照片。

杨继平反复审查现有证据,对该案进行了全面分析。从案件轮廓上看,发案和侦查的基本情况脉络比较清楚,证据上的逻辑结构比较明晰,但案件材料在组成证据链上却缺失了几件关键证据。比如,确认尸体身份的辨认笔录、法医检验尸体鉴定意见等证据均在案卷中没有体现,现场虽对发现的尸体进行了拍照固定,但案卷中只有一张看不到伤痕情况且被遮盖面部的尸体照片。此外,因事隔十几年之久,作为关键证据的杀人工具——带血的铁棍和菜刀,移送起诉时未在物证中一并移送。

被害人尸体未被完全确认身份,犯罪工具没有在物证中提供,这些都是该案证据链上的关键环节,没有这些证据,就无法对龙某进行有效的犯罪指控。

面对看似案情简单、证据链却如此薄弱的现状,杨继平陷入深深的忧虑之中。

开棺验尸

对手头现有证据进行清理后,杨继平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开列了补充提供证据清单,要求侦查部门提供尸检报告、有关物证等证据材料。

经过多次沟通,杨继平还了解到,现任侦办人员都没有参加案发时的侦查工作,对当初相关证据的调取过程及后续情况均不清楚。

为找到嫌疑人作案时使用的铁棍和菜刀,侦办人员不得不重新去物证保管室查找,但是经多次翻看,仍然未能找到。

为了不遗漏任何一项有价值的证据,杨继平提出了全面清查证物室的请求。经过工作人员近半个月的细心清理,杨继平终于接到负责预审的侦查人员打来的电话:嫌疑人杀人时使用的铁棍、菜刀及扣押物品清单在一个物证袋里找到了。

根据案件材料记载,杨继平详细地比对了这些物证与扣押物证清单记载的内容,证实铁棍、菜刀与记载描述相一致。

关键物证虽然找到了,但并没有给杨继平带来多少兴奋,因为经过十几年的时间,当初的铁棍、菜刀已经锈迹斑斑,铁棍和菜刀上的血迹受到了严重污染,法医和相关专家经过检验后,认为已经没有鉴定的价值,无法对血迹与被害人的关系进行准确确认。

对这个结论虽然有点失望,但杨继平并不后悔,他不想放过任何一个可能。不管怎样,找到了作案工具和原始的扣押物证清单,该案的指控证据就丰富了许多。

作案工具上原有的血迹已无法鉴定,原始的法医鉴定书缺失,也没有现场确认死者身份的笔录,那么,就只能通过再次寻找当初尸体发现现场的证人,以及通过开棺验尸来固定物证,确认被害人身份。杨继平按照自己的审查思路,对该案证据逐层进行剥离,将目光瞄准了最后的核心。

时间过去十多年了,如何确认当时发现的尸体为帅某?杨继平细致地梳理了证明的逻辑关系,清晰地提出了取证指导意见。综合全案现有证据,根据证据相互间的证明关系,能够证明现场发现的尸体就是帅某的证人,必须既是公安机关现场勘查时的在场人,同时又是认识、熟悉帅某的人。

杨继平觉得,唯一的希望只能是重新梳理出案发勘查现场的证人,并重新进行调查取证。侦查人员对龙某所在村村民和被害人双方亲属等相关人员进行了艰难的排查,打听到被害人帅某之兄当初就在尸体勘查现场。电话联系到人后,帅某之兄出面证实,当年他与另一妹夫汤某一起都到了现场,看见妹妹的尸体被办案人员抬出矿洞,他俩作为死者亲属,一同见证了尸体的检查过程,看到妹妹的头被打塌,颈部被刀割开……

杨继平总结了帅某之兄与汤某证言之间的关键共同点,两人均证实帅某头骨有塌陷伤、颈部有刀割伤等重要特征。为在尸体上印证上述内容,并确认死者身份,侦查人员走访了被害人娘家的亲属,向他们介绍了该案在证据方面存在的困难,提出了可能要开棺验尸的商谈意见,帅某之兄等亲属经商量后表示同意,并配合侦查人员指认了埋葬帅某的墓地。

为进一步扫除开棺验尸及证明上的障碍,侦查人员同时向双方亲属打听了龙某、帅某儿子的情况,因为找到二人的儿子既可以征求他对开棺验尸的意见,也便于与死者做DNA身份鉴定。经向帅某之兄打听得知,龙某与帅某的儿子已14岁,性格内向,因帅某亲属一直要求严惩龙某判死刑,龙某儿子与帅某之兄已有十几年不通往来,所以,帅某之兄表示自己无法帮助办案人员去做龙某儿子的工作。

经多方打听,数次往返后,公安民警终于找到了龙某的儿子。龙某之子明白办案人员的来意后,最终答应配合公安机关开棺验尸,并愿意提供自己的血样进行检验比对。

从证据收集上看,因缺失了对帅某尸体进行检验的鉴定意见,开棺验尸已是势在必行。现在,外围工作均已做通,开棺验尸的条件也已经成熟,经与侦查机关沟通后,杨继平将该案退回公安部门补充侦查,正式确定对该案进行开棺验尸。顺利开棺后,经过对尸骨进行现场检验,死者生前头部骨头确有受过钝器击打的伤痕,DNA亲子鉴定也确认了龙某的儿子与死者的血缘关系——死者确系帅某。

至此,经过杨继平及侦查人员的艰难补证,该案所缺失的重要证据全部得以健全,证据链由此得以修复。

杨继平提交了自己的审查意见和结论,得到了检察委员会的一致同意,案件迅速移送法院提起公诉。

舅甥言和

开庭当日,龙某儿子在被告人席上见到了十多年未曾谋面的父亲,帅某娘家的亲属也因龙某深深的悔罪和含泪的道歉而慢慢消除了心中的怨恨。

作为主诉检察官,杨继平在法庭上结合办案中双方亲属的矛盾逐渐消淡的情况及双方的意愿,提出了人性化的量刑建议,请求法庭考虑龙某如实供述罪行和悔罪表现,考虑该案确因家庭纠纷导致的犯罪诱因及两家亲戚间矛盾化解的需要等因素,建议对龙某判处无期徒刑,这样既可以给两家化解积怨带来希望,也有利修复由此损坏的社会关系。

法院审理后,最终支持了杨继平的公诉意见和量刑建议,判处龙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龙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好好改造。

案件宣判后,杨继平看到龙某儿子神情复杂地目送父亲上了囚车,许久之后,落寞地来到法庭外的大坪里。杨继平走过去安慰这个可怜的孩子,并问他对判决有什么意见、有没有需要自己帮助的地方。

孩子表示很感谢有这样的判决结果,不管怎样,自己以后还可以有机会去看看父亲。他告诉杨继平,这是他记事以来第一次看到父亲,希望父亲认真改造,争取早日出来和他团聚。

这时,帅某之兄及其妹夫汤某等人也走出了法庭,在杨继平的劝慰下,龙某儿子犹豫片刻,走过去对帅某之兄轻轻地叫了一声“舅舅”。帅某之兄非常意外,随即回过神来,高高兴兴地应了一声。当杨继平询问其对判决结果的意见时,他连声说:“没意见,没意见。”

望着舅甥俩一起离开的背影,杨继平如释重负,不仅仅因为案件办完可以松口气了,而是看到先前势同水火的两家人,在相互怨恨了十几年后,终于有望和和气气地走到一起。

这在杨继平的心里,比办结了任何大案要案都要令人欣慰。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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