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年的40个首次|首创“行贿人黑名单”制度
时间:2018-10-18  作者: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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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名称:探索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

地点:浙江宁波北仑区

时间:2002年

事件概况:

为从源头上阻断行贿行为,2002年,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检察院在全国首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将1998年以来办理的建筑领域的贿赂案件纳入到行贿资料库当中。

2002年7月该院在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基础上建立了“黑名单”制度,在资料库中选取一部分情节比较严重、性质比较恶劣的行贿人,将其划入“黑名单”,通过向招标单位提供“诚信咨询”服务,使具有行贿污点的建筑商在工程投标中承担必要的违法成本,付出适当的代价,以遏制、减少建筑工程领域贿赂犯罪的发生。

2003年底,最高检邀请专家就此制度进行了专题论证。2004年4月到8月,由最高检牵头,在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三个部门以及苏、浙、川、渝、桂五个省份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试点工作。试点范围内的建筑商,一旦被法院认定行贿犯罪成立,将被列入“黑名单”,限制或禁止其承揽工程项目。2006年,最高检出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暂行规定》,在全国全面推广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至此,北仑区检察院首创的“行贿黑名单”制度正式走向全国。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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