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进行时|江苏太仓:两句追问牵出“散乱污”石材厂
时间:2018-10-10  作者:戴佳 庄岩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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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戴佳 通讯员庄岩)在讯问一起盗窃案犯罪嫌疑人过程中,江苏省太仓市检察院检察官敏锐地“嗅到”疑点,两句追问牵出了一家偷偷生产的“散乱污”石材厂。经该院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日前,涉事工厂已搬离并整改转型。

今年5月,王某连续两日于凌晨用事先准备好的破窗器,将停在路边的13辆轿车车窗砸开,盗走车内现金财物共计2300余元。由于作案手段并不复杂,王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讯问过程十分顺利,可是该案的承办检察官李保政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

“你说你是下班后去盗窃,石材厂为什么深夜才下班?”就在王某准备签字捺手印时,李保政突然问道。

“因为……我们厂晚上才开工。”检察官突如其来的问题让王某有些猝不及防。

“晚上开工?石材厂一般不都是白天开工吗?”李保政再次追问道。

“这……算了,我还是都说了吧!”

原来,王某所工作的石材厂是一家违规运营的“黑作坊”。2017年7月,该厂便因粉尘、噪音污染等问题被周边居民投诉,相关部门经现场查看后发现该厂并无相关环评审批手续,属于“散乱污”作坊,随即对该厂下发了《限期撤离关闭通知书》,后又对其进行了断电处理。为牟取私利,今年7月起,该厂白天关门停产,晚上则安排工人继续接电偷偷生产,直到凌晨才停工。

了解相关情况后,太仓市检察院先后向太仓市环保局、沙溪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对该厂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针对该厂后续的生产运营,从关停清理、组织搬迁、引导转型升级三个方面进行处理。

“若不是接到检察院移送的线索,这家石材厂的问题还真的难以被发现!”在清理整治现场,沙溪镇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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