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东营: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一审宣判
时间:2018-09-06  作者:匡雪 周道洋 高珊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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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行霸市的“黑老大”落入法网

山东东营: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一审宣判 主犯被判25年

庭审现场

本报讯(记者匡雪 通讯员周道洋 高珊)近日,由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吴长伟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公开宣判。东营市东营区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开设赌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10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主犯吴长伟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5年8月17日晚,一伙蒙面男子持砍刀棍棒等对东营区某饭店进行打砸,东营警方通过视频分析和走访排查最终锁定了吴长伟。与此同时,在办理一起吸毒案件中,警方发现吸毒者为吴长伟手下的“小弟”,根据该吸毒人员供述等信息,警方初步理清了该组织的人员组成脉络。

经过一段时间的缜密侦查,以吴长伟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的犯罪证据陆续汇总到公安机关。经查,自2012年起,吴长伟陆续召集了数十名社会闲杂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从事开设赌场、收取保护费等违法犯罪活动。

该犯罪团伙横行乡里、恣意妄为。2015年6月,吴长伟因与耿某发生矛盾,带人强行将耿某的车截停,用消防斧对轿车猛砸,耿某驾车逃离后,吴长伟继续驾车追赶,最终将耿某轿车撞停,并上前殴打耿某。

2014年7月,吴长伟成立了东营市飞跃物业有限公司。随后,吴长伟以该物业公司的名义,安排多名“小弟”在一些小区附近的市场恐吓、威胁、殴打商户和流动摊贩,非法强行收取物业费、卫生费,但从未提供过任何配套服务。据统计,2012年至2016年间,吴长伟通过各种手段共敛财1900余万元。

正当吴长伟为自己的“事业”蒸蒸日上而得意时,一张大网已经向他悄悄铺开。2016年10月17日,听到风声的吴长伟携带现金仓皇出逃,4天后被警方抓捕归案,其他组织成员也先后落网。2017年6月21日,该案由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侦查终结,移送东营市东营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7年9月30日,东营区检察院对吴长伟等人依法向东营区法院提起公诉。东营区法院于2018年3月27日至4月1日开庭审理了此案。8月21日,该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开设赌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10项罪名数罪并罚,对主犯吴长伟作出上述判决。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数罪并罚,分别判处被告人刘磊、康新城、李亚辉、乔海涛、徐飞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十八年零六个月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24万元至2万元不等的罚金。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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