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辽河:多媒体示证“攻心计”促被告人当场认罪
时间:2018-08-17  作者:  来源:辽宁省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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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省辽河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由辽宁省辽河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朱某等4名被告人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公诉人运用多媒体示证的方式,让诉讼参与人和旁听群众听得到看得见,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开庭前,公诉人对案件证据材料进行整理,并制作了包含图、文、声、像等多种形式的演示文档。庭审讯问中,被告人朱某辩称不明知实施了犯罪行为,公诉人随即在举证环节改变抽象质证的做法,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分组将认定每起事实的证据以图文的形式进行展现,并对重点证据进行红线标注同时放大展示。考虑到本案在买卖二手车过程中涉嫌合同诈骗犯罪的特点,公诉人还着重将公安机关调取的车辆手续与被告人伪造的虚假车辆手续进行对比,使朱某等4名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

通过多媒体示证,不仅使被告人及律师看清了每一份指控犯罪的证据,有针对性地提出质证,维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同时节省了传递纸质证据和实物的环节,增强了举证示证的透明度,加快了案件诉讼进程,增强了庭审的视觉效果,实现了刑事诉讼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 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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