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进行时|江苏镇江:特大非法采砂案涉案人员被追偿环境损失
时间:2018-08-15  作者:卢志坚 高光治 刘英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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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下,疯狂盗采长江江砂60万吨

江苏镇江:涉案人员不仅被追究刑责,还被追偿环境损失

办案检察官实地查看案发现场

本报讯(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高光治 刘英)江苏镇江地处长江下游,有着270公里的自然滨江岸线,这里江面开阔,江水平缓,沉积了大量优质江砂,这些江砂成了非法采砂者觊觎的肥肉。近年来,镇江境内长江非法采砂猖獗、屡禁不止。2017年,镇江市检察院专门组织开展打击长江非法采砂专项行动,监督公安机关对数十名非法采砂人员立案侦查,并向纪委及周边检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35件。齐伟等26人特大非法采砂案,就是镇江市检察机关在专项行动中办理的涉案人数最多、涉案金额较大、在长江航运领域有重大影响的一起典型案件。

今年6月5日,镇江市金山地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采矿罪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齐伟等26人提起公诉。近日,检察机关对其中涉嫌非法采矿罪的14名被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索赔生态环境损失及修复费用412万余元,并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据悉,这是江苏省首例长江非法采砂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夜幕下的黑色产业链“收益”高得惊人

趁着茫茫夜色,吸砂船将粗大的铁管钻入江底,滚滚江砂在机器轰鸣中被吸出水面;刚出水的江砂直接通过管道传送到和吸砂船并排的运砂船上;运砂船满载后,又通过江中的浮吊船分驳运走;采出并运走的江砂,正在或已经被陆续运往买主那里,一手给钱,一手交砂……

这是一个以齐伟为首的,涉案人数多达26人的集“采运销”于一体的特大非法盗采长江江砂团伙:齐伟与刘文孝纠集三条吸砂船采用大马力吸砂泵吸砂,并组织9名运输船主将盗采的江砂载往江中浮吊船分驳销售,袁志鹏等人则在明知齐伟销售的江砂系违法盗采所得的情况下,仍心照不宣,欣然收购。

为逃避打击,这些非法采砂者往往昼伏夜出,而这个行当的“收益”则高得惊人。“正常情况下,一艘运砂船三四个小时便可装满,卖个三四万块钱不成问题。”该案承办人邹成志对记者表示。

该案由长江航运公安局镇江分局和镇江市水利局水政监察支队联合巡查发现,于2017年9月14日立案侦查,并于当日将齐伟抓捕归案,另有5人被陆续抓获归案,还有20名犯罪嫌疑人均自动到案。

经查,2017年5月至9月间,齐伟纠合刘文孝、何晓山等多人为谋私利、铤而走险,在未取得采砂许可的情况下,在长江镇江段世业洲116-117黑浮附近水域大肆非法盗采江砂58.55万吨。

而齐伟等人大肆采砂所带来的,则是采砂区河道结构的改变,水源涵养量的大幅减少,河床原始结构的大范围受损,不但严重威胁到河床和岸带稳定,也影响了长江水生生物资源的良性生长……

严厉打击盗采江砂行为,也依法维护嫌疑人权益

2017年12月14日、今年3月19日,长江航运公安局镇江分局分2批将齐伟等人非法采矿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向镇江市金山地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鉴于此案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大、往来账目繁杂、社会关注度高,金山地区检察院马上指派有着丰富环境资源案件办案经验的员额检察官邹成志和主办过镇江地区首起非法采砂案的检察官助理刘英组成办案组。

在制作数十张明细表并一一核对涉案人员的300多笔交易明细后,刘英发现侦查机关对齐伟等人非法采砂的数量少认定了约1.7万吨。在反复核对并与侦查机关、各犯罪嫌疑人进一步确认后,检察机关最终认定齐伟等人累计盗采江砂60.24万吨。

存在疑问的不只是盗采江砂的数量,还有价格。邹成志告诉记者,侦查机关依据齐伟等人的供述,认定齐伟等人盗采长江江砂的价值为每吨7.5元;但根据镇江市价格认定中心出具的价格认定意见,涉案江砂的价值应为每吨6.75元。这每吨0.75元的差价,看似细微,却直接关乎齐伟等人犯罪数额的认定,进而影响到最后的量刑。

对于非法盗采江砂的行为,必须予以严厉打击;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也应依法保护。最终,在增加认定盗采江砂数量1.7万余吨,确定涉案江砂价值为每吨6.75元,准确认定相关涉案人员自首、坦白、从犯等法定情节后,金山地区检察院于今年6月5日以被告人齐伟等14人涉嫌非法采矿罪,其他12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将上述26人向法院提起公诉。

趟出长江生态司法保护新路

为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犯罪,有效保护长江生态环境,金山地区检察院自受案之初,便决定对齐伟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以便在打击长江非法采砂刑事犯罪的同时,向犯罪嫌疑人追偿生态损害赔偿金,修复犯罪行为对长江生态环境所造成的损害。

向犯罪嫌疑人追偿生态损害赔偿金的前提,是必须准确认定非法采砂究竟对生态环境造成多大损害。而这些损害涉及长江水利安全、水文、水质、河流及沿岸生态环境、渔业资源等方方面面,此前对其进行科学鉴定一直是个难题。因此,就非法采砂犯罪行为提起破坏生态环境类型的公益诉讼,此前在江苏省尚无先例。

几经波折,金山地区检察院最终找到了具备鉴定资质的原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环境风险与损害鉴定评估研究中心。该中心指派专家到非法采砂现场深入调研、召集多个长江生态管理部门召开座谈会,最终对齐伟等人非法采矿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一案出具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报告。

根据鉴定意见,齐伟等人非法采矿活动造成采砂区河道结构改变、水源涵养量减少17.43万立方米,河床原始结构受损36.73万立方米,恢复水源涵养量及河床原始结构所需费用约为393.9万元;造成鱼类资源直接经济损失额为1.26万元,天然渔业损失恢复费用为3.78万元。

解决了这一关键问题后,经层报江苏省检察院审批同意,金山地区检察院于7月27日对涉嫌非法采矿罪的齐伟等14人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求法院判令齐伟等14名破坏环境生态侵权责任人赔偿连同评估鉴定费、生态环境损失及修复费等各项费用共计412.84万元,并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镇江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黄洁告诉记者,此次索赔的所有款项,将通过用淤积区泥沙弥补非法采砂区、开展生态放流等综合性修复方式,全部用于恢复河床结构、保持长江渔业资源的平衡和良性生长等修复工作。

“检察机关这起案件办得非常好,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加大了违法犯罪成本,有力震慑了犯罪。保护长江生态,老百姓非常关注,希望检察机关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加大环境修复工作透明度,让长江生态保护深入人心。”全国人大代表王巍对记者表示。

镇江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景双彬介绍,2017年10月31日,镇江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镇江市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这是国内首部专门针对长江岸线资源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今年3月,镇江市检察机关在全省率先开展了长江岸线资源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出台了《镇江市检察机关长江岸线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实施方案》,深入摸排线索,目前已立案2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6件。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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