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四部门联合发文规范强制隔离戒毒与刑事强制措施执行衔接工作机制
时间:2018-08-10  作者:  来源:辽宁省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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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省检察院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明确强制隔离戒毒与刑事强制措施执行衔接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6条,四家单位针对工作实际中存在的问题,就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被采取、变更和解除刑事强制措施后,办案单位、羁押单位与强制隔离戒毒所如何进行工作衔接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变更刑事强制措施后的执行场所,人员交接及材料移送等内容;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提讯程序、手续和场所,填补了法律规定的空白。

该《意见》的出台解决了因工作衔接机制不当导致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脱管、漏管问题,明确了刑事强制措施执行检察的监督方向和监督内容,减轻了刑事强制措施执行检察部门的监督压力,维护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 刘家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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