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说|为降低量刑档次,他当庭上演翻供闹剧
时间:2018-07-31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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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由我们湖南省龙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涉嫌受贿案开庭审理。

公诉人刚宣读完起诉书,被告人张某就针对起诉书指控的多笔受贿事实,或一一否认,或辩称收受的只是烟酒等物品,或辩称受贿款是正常的人情往来,甚至还辩称已将其中的部分受贿款上缴了廉政账户。如此大面积的翻供,让公诉人颇感意外。但通过对张某翻供的这几笔受贿款数额的简单累加并经初步分析,公诉人发现,张某是在为降低量刑档次而上演翻供闹剧。

审查起诉阶段对证据的严格审核把关,以及充分的庭审预案,让公诉人对整个庭审局势瞬间有了清晰的认识。于是,公诉人迅速调整庭审应对策略,决定以加强庭审讯问和举证质证固定补强证据的方式进行指控和反击。

公诉人首先选择较为典型的张某收受行贿人刘某5万元的事实展开讯问。起诉书指控,张某因在某工程招投标中为施工方刘某提供了优惠政策,刘某为感谢张某,用一个黑包装了5万元现金送给了张某。此后张某也曾找刘某退钱,但刘某没收。事后张某将这5万元存入自己的银行账户,后又拿此款购买私家车。此笔受贿事实,张某在侦查和起诉阶段都作了较为稳定的供述,却在庭审中突然辩解说刘某送的黑包里只有两条烟,并没有现金。

讯问中,公诉人就张某当庭推翻原有稳定供述的辩解理由、黑包中两条烟与5万元现金外形的大小重量差异、事后退款不成存入银行及之后用于购车等关键性的细节,采用递进连环的方式层层展开讯问。面对这一连串突如其来的密集讯问,张某根本来不及多想只能硬着头皮胡乱作答,毫无逻辑和章法甚至难以自圆其说。由此,公诉人鉴于被告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建议法庭对其辩解不予采纳。

针对其他翻供的受贿事实,公诉人采用同样的策略逐一进行了核实。随着讯问的深入,张某疲于应对和逐渐焦躁的情绪愈发明显,其辩解也愈发苍白无力。

如果说讯问阶段只是让张某翻供的气焰得到打压,那么用证据开口说话的举证质证则彻底让张某无话可说。就张某收受刘某5万元的事实,公诉人先是宣读了张某在不同诉讼环节、不同办案人员讯问时,所作的多次较为稳定的供述及同步录音录像,以证实张某收受5万元的客观事实,并排除非法取证的可能。接着举出了行贿人刘某的证言,与张某此前多次供述的细节一致。同时,公诉人还列举了5万元存款记录和购车记录,以及车行的销售记录等。一系列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和被告人供述,均能相互印证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面对铁一般的证据,张某终于无言以对。此后公诉人就其他受贿事实的举证,张某均没有再表示任何异议。

(田文/讲述 张艳丽/整理)

(讲述人系湖南省龙山县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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