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个检察瞬间|靠双腿深入案发地固定证据
时间:2018-07-28  作者:白晓明 张兴达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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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干警顶着烈日行走在十多公里崎岖泥泞的山路调查取证。

1989年7月,云南省施甸县检察院经济案件侦查科在工作中获取到一条案件线索,该县某干部在施甸县河尾三级水电站建设工程中,存在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的情形。

该院立即组织侦查人员依法开展调查。经初查,该院认为,在该水电站建设中不仅存在大量的行受贿问题,更可能有虚报工程量、套取工程款的贪污行为存在。随后该院成立了办案组,兵分两路,一路传唤涉案人员进行调查,另一路深入案发地调查固定证据。

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施甸交通极其不便,办案交通工具也有限,特别是该水电站地处姚关河大峡谷腹地,坡高路陡,气候变化无常。干警们顶烈日冒酷暑,靠着双腿行走在十多公里崎岖泥泞的山路。途中,肚子实在太饿,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情况下,干警们只能摘几枚野果充饥,渴了就在山沟里喝上几口河水解渴。

经过一个多月艰辛的深挖细查,在询问证人200余人、查阅300余册的账务资料后,一批水利电力系统干部职工的贪腐窝案渐渐浮出水面。在强大的法律震慑下,仅在立案后的三天内,就有县水利电力局的6名干部职工携赃款投案自首,金额达2万余元。

至此,以该县水利电力局原局长杨某为首的贪污受贿案被一举侦破。全案共立案查办20件22人,其中水利电力系统干部职工15件16人,大案(万元以上)为5件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万余元。

(作者单位:云南省保山市检察院)

[责任编辑: 刘家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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