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切入点突破口破解“三个不平衡”问题
时间:2018-07-25  作者:姜洪 郑赫南 史兆琨 闫晶晶  来源:高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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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检察工作存在的“三个不平衡”如何破解? 

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切入点突破口

当前检察工作存在“三个不平衡”问题,需要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切入点突破口来破解。

反贪转隶前,检察机关以反贪为主、为重,导致反贪与其他工作不平衡,并由此派生形成“三个不平衡”。一是刑事检察与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无论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能力素质看,还是从办案数量、监督效果和社会影响看,刑事检察都明显更强。二是刑事检察中公诉部门的工作与侦查监督部门、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工作发展不平衡。公诉工作分量更重,力量配备也相对更强。三是最高检、省级检察院的领导指导能力与市、县检察院办案工作的实际需求不适应,也是一种不平衡。

如何解决三个不平衡问题?最高检党组决定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切入点、突破口,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总的思路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要求,以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原则为指导,突出专业化建设,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在刑事检察方面,按照案件类型、案件数量等,重新组建专业化刑事办案机构,统一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支持公诉、刑事诉讼监督等职能。适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设立专门的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机构或办案组。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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